三
汤匙刚来的时候小小的,也就谢宇两个巴掌的大小。沈翔从来不敢像谢宇那样一手一只就能抓住两只毛球想怎么蹂躏都可以。沈翔总害怕自己会伤到两只猫。
两个月过去了,汤匙已经被沈翔养的白白胖胖,那些黑黄的斑点也长开了,印在白色的毛发上看着很有喜感。汤圆喜欢窝在窝里睡觉,经常一动不动的就是一天,汤匙年轻着,吃饱睡足了就到处闹欢。谢宇无数次逮到把院子折腾的乱糟糟的那坨绒球,左手拎猫右手拿着水管就往汤匙身上浇。猫怕水,一被水淋就老实了,可怜巴巴的缩在角落里,也不敢乱动。惩罚过几次后,汤匙总算没有把院子里凌霄花的树给刨烂。
凌霄花就这么的在沈翔某天清晨打开窗户透气的时候,静悄悄的开了满院的橙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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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甫大学毕业了就进了沈氏,从普通的经营科小职员,做到现在总经理助理兼职秘书。他只用了7年的时间。
当初是沈翔接手沈氏后把他调到现在的位置。后来王甫才明白,因为自己和沈翔有着同样的处事格。所以他们工作起来很有默契。
王甫最近很紧张。
做助理好些年了,沈翔一直都早八晚八的上班。周末加班也很正常。绝对是沈氏的表率。沈翔从来没有什么公子哥的架子,对人总是温温和和,就算真的着急恼了,旁人大概也不能从他的脸上看出几分喜怒。
所以当沈翔那天破天荒9点才走进办公室,抱着日程表等了整整一个小时有些局促的王甫有些傻眼。
“老大,要请病假吗?”那天王甫没头没脑的就来了这么一句。
沈翔抬手看了看手表。是谢宇的家离得远了些,路上耽搁的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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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翔和谢宇同居快两个月了。从初夏的凉爽惬意到盛夏的闷热烦躁。知了在这座城市的白天卖力的叫唤着。
沈翔一夜之间就成了正常的上班族,朝九晚六。傍晚会时不时的看看手表,因为有个地方很向往回去。那里有两只猫咪,一只慵懒一只调皮,还有满院子的凌霄花,矮牵牛也在墙角爬满了一排黄杨,每日日出开花,晌午凋谢。还有那个能一手一只抓起两只猫,每日清晨在院子里浇花的身影。
沈翔喜欢谢宇,喜欢那双神奇的能养活各种花花草草,制服的了两只野猫,能做出一桌好菜的手。也喜欢谢宇温柔看着他的时候那张俊朗内敛的面容。
沈翔等着红灯望着城北不快不慢的下班潮忖度着。谢宇这人冷情,到时候定不会与自己纠缠,所以,喜欢了就呆一起各取所需,等结束的时候,大家都不会太难堪。这么多年来,一个人呆习惯了,那个冷冰冰的公寓是无聊空洞到了极点,比起来,现在的家柔和丰富的太多。好像生活一下子从原本的熏黑色,突然间变成了一抹橙黄,很美好,很向往,像极了小时候晚饭后拉着***柔软的手,一甩一甩的出门散步搬的惬意和温暖。
沉迷了,或者也不是。因为知道这样的日子不会太长久,所以,现在能拥有的,什么都不要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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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沈翔会回茶园陪爷爷喝茶,钓鱼,爬山或者陪着打打麻将。沈老爷子8年前送走了老伴,一个人也就清净惯了。老伴走后,孙子沈翔似乎一夜之间长大懂事了许多。儿子和儿媳去加拿大教书了以后,沈翔知道自己寂寞,每周都来陪着他。这么些年,都没有断过。
晚上吃晚饭,沈翔接了个电话,笑起来的样子带着些许甜蜜。沈老爷子想着,孙子也二十八九岁了,儿子昌民早婚,二十八岁的时候沈翔都能叫爷爷爸爸妈妈了。沈氏这些年一直打理的不错,沈翔有没有从商的料,他一眼就能看出来,倒是那般的努力是自己没有料想到的。其实很多年前沈老爷子就想过,哪怕卖掉沈氏,至少沈家这三代都能过的很好,也算自己这辈子没有白活。
叮嘱了些工作上的事,沈老爷子想起孙子之前的笑里流露出少有的眷恋神情,不由得哈哈的笑了:“小翔,差不多就把那姑娘带来给爷爷看看,爷爷每个礼拜总对着你也挺无趣的。”
沈翔放下电话的手僵了一下,爷爷的话心里默默复述了一遍才明白了那层简单的意思。
“恩,有机会一定带来给您看。您爱种茶,他爱种花。”沈翔背对着沈老爷子想了很久才回答。换了身衣服,就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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