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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大使馆,地下车库内。
看着周围那几名穿西装戴墨镜的家伙,巴克利怎么也想不明白,中央情报局的情报人员怎么是这么个叼样。
难道他们不知道,情报人员应该低调一点吗?
他们这副模样,别说在伊斯兰堡,就算在曼哈顿也会被一眼认出来,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是情报人员一样。
还有那四辆威猛高大的越野车。
在伊斯兰堡,别说是配备了排量在六升以上的v8发动机、售价超过十万美元一辆的高级越野车,即便是城市suv都很少见。当年,中央情报局顺藤瓜找到基地组织大佬,就是那家伙的一名信使驾驶的是一辆很少见的越野车,结果被情报机构跟踪找到他的住处,将他们一网打尽。
即便现在是晚上,一支由四辆越野车组成的车队也很醒目。
类似的纰漏还有很多,比如那些情报人员只携带了连耗子都打不死的自卫手枪,使用的是极易被监听的通信设备,没有人穿防弹衣,车辆也没安装防弹玻璃,甚至没有为可能遭到的袭击制定备案。
巴克利觉得他们不是不怕死,而是本不知道身在何处。
这里是伊斯兰堡,世界上恐怖袭击频率最高的城市之一!
别说是一群只带了自卫武器的情报人员,即便是那些全副武装的军警,也经常在市区内遭到恐怖份子伏击。
巴克利有点无语,只是觉得担心也没用。
这只是一次常规行动,把一名叛变的外交人员送往位于郊外的安全屋,然后由巴克利他们审讯这个在遭到一顿毒打后依然不肯开口的小娘们,让她交代出窃取的情报,最后再处理掉她。
对巴克利他们来说,这确实是一次常规行动。
押送与拷问一名被制服的女间谍,显然比去阿富汗的山谷里对付一伙悍不畏死的特种兵轻松得多。
“队长,别闷闷不乐的了。”
听到比尔的话,巴克利走过去,接住递来的香烟。
有几名情报人员朝他们看了过来,只是没有阻止他们吸烟。
巴克利知道,在这些初出茅庐的情报人员眼里,他们这些在情报战场上爬滚打了十多年的秘密人员就是不败神话。
从穿着上就能看出差别。
巴克利等四人穿的都是便装,而且很邋遢,一看就知道是在贫民窟的集贸市场上买来的廉价货。这样的着装不好看,却很适用。在宽大的外套里面,除了能够藏入一支手枪,还能挂上一把冲锋枪或者一支卡宾枪,甚至能在外衣的内口袋上挂几枚手榴弹。此外,就算穿上一件加装了陶瓷防弹板的防弹衣,也不会显得太过臃肿。宽松的牛仔裤便于运动,还能在后腰上与裤脚处别上手枪。如果系上皮带,挂上几个卡宾枪的弹匣,或者是几枚手榴弹都不是问题。
这样的着装,更能让他们混迹于市井小民之中。
巴克利还没把烟抽完,电梯门就打开了,两名情报人员押着那名戴着手铐与脚镣的女间谍走了出来。
“有这个必要吗?”比尔嘀咕了一句。
巴克利忍不住笑着摇了摇头。
那只是一个女人,虽然很丰满,但是很弱小,还遭受了一顿毒打,鼻梁已经断了,嘴角也破了,被一对丰满**顶起的白衬衫上还沾满了鲜血,走路的时候更是踉踉跄跄,抬腿都很吃力。
这样的女人,需要如此特殊照顾?
安全主管走了过来,扫了巴克利等四人一眼。“你们谁是队长?”
巴克利没有回答,只是上前一步,打量了安全主管一番。
“她就交给你们了。把她送到安全屋之后,我的人就要撤回来,他们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我没有要求提供护送。”巴克利一点都不客气。他本看不起安全主管,因为他注意到安全主管的右手裹着纱布,还渗出了鲜血。显然,拷打女间谍的就是安全主管,而巴克利认为,男人不应该打女人。
审讯方式有很多种,拷打是最愚蠢的一种。
“不管怎么样,我的责任到此。如果出了意外,得由你们负责。”
“那你得让你养的那些狗,不但要学会叫,还要学会咬人。不会咬人的狗,只配留下来看门护院。”
巴克利故意提高嗓音,让周围的情报人员都听到了。
“你在这里耗时间,还不如赶紧出发。”安全主管压了压手,让那些被激怒的情报人员冷静下来。也许其他情报人员不清楚巴克利他们的底细,可是安全主管知道不能得罪这些不要命的家伙。
巴克利也没罗嗦,让三名手下上了车。
做为行动负责人,巴克利理所当然的与女间谍坐同一辆车,而且让比尔开车,一名情报人员随行。另外两名手下上了一辆越野车,其他情报人员乘坐剩下的两辆越野车,总共有十四名押送人员。
对于押送一名女间谍来说,这支队伍已经足够庞大了。
车队驶出大使馆地下车库,由巴克利那两名手下乘坐的越野车在最前面,巴克利乘坐的越野车在中间,后面是两辆情报人员乘坐的越野车。巴克利并不相信那些情报人员,没让他们到前面开路。
车队在市区里转了几圈,确认没被跟踪后,才驶上了通往郊外的公路。
巴克利有点担心,这支车队确实太醒目了。
一路上,他都在留意超过车队与迎面驶来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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