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
杨莲亭坐在崖边的石阶上眺望天际,好似这弥漫黑木崖的千里迷雾,也迷了他的眼。
“本座喜欢你,你就是本座的人!”……
杨莲亭想到这句莫名其妙的话,就不觉皱紧了眉,低看枕在膝上的一对胳膊,那只闯祸的手还是包扎着竹板,想到包扎的人他的眼的静静地掠过一丝微波——
教主的模样,自是无双的,世间女人纵有这外相,也没这等狂放不拘、又……如此胆大又蛊惑……
杨莲亭叹气,心中满是不可思议,撇开东方教主是不是旭姐姐不谈,男人喜欢男人,本身就被世俗不耻,胆敢初次相识,就如此大喇喇说的而不怕把人吓跑的,普天下也独东方不败一个人而已吧!
只是——
男人与男人……
杨莲亭用左手捏住自己的右手想要拆掉手上的夹板,只是用上牙也无法打开手上那朵莫名打死的结,他自认是个凡人,不想攀龙附凤,更不想成为别人的玩物。
倒不是,杨莲亭此刻担心自己被压——
男男嘛,他爹就是替神教看管杭州这类生意的,他杨莲亭纵没做过,那也是深谙其中门道,何况学里也有纨绔子弟打着读书的旗号,来学里专哄些贫寒俊俏子弟上手,只是这些他杨莲亭素来不屑
男人和男人……他杨莲亭冷眼看过,不就是肌肤痛快,一个贪色一个贪财,何来真情?若有,世间佳话又怎只会有男女?可见,男男并无患难与共、生死相许之情,这样的滥情,他杨莲亭不耻与之为伍,以前是!现在亦然……
想着,杨莲亭连撕带咬,不惜再度弄折了自己的手,也要扯落这玩弄的“喜欢”,他杨莲亭纵然出身低贱,纵然是个凡夫俗子,纵然一无是处,但这点骨气还是有的,若想让他学那等史上的佞臣以身侍君,换浮世虚华,那不如杀了他,勿要污了他的名声。
杨莲亭在石阶上,咬得满口是血,染了包扎的布条,一片片被撕扯在石阶上,点点染红随风飞扬,丝毫没看见在他身后迷雾里的东方不败正扶栏而视。
该生气的。
东方不败想,但是他没有动,也没有一丝恼怒,他静静地注视着杨莲亭明明脸上疼得龇牙咧嘴,却还是撕碎了那昨夜他无意间包上的夹板,拒绝的意思不用说,也心知肚明。
但他是东方不败。
他静静地注视着这个无论任何角度看都一无是处的莲弟,论武不及江湖草莽、论文……何处又能比他日月神教奇才卓绝呢?但东方不败没有移开眼,他看着杨莲亭用残损的右手拭去嘴角的血迹,迷雾中的杨莲亭那眉眼间的倔强越发清晰起来。
东方不败垂眼,俯瞰石栏下万丈悬壁,云雾弥漫间,只有高飞的苍鹰能从脚下的群鸟之间脱颖而出,直逼苍穹……他东方不败的面前没有不能,越是难得的,他越想要,人也罢,心也亦然……莲弟愿意也罢,不愿意也罢,他东方不败决定要的,注定逃不出手心去,就是死也不能!
杨莲亭看着再度扭曲的右手,想要握拳却无力、恼怒、不屈等种种复杂的神思纷纷地在尚显稚嫩的脸上交错而过,江湖第一次在他脑中烙下清晰的印记,那就是无理可循——
强者生存,生死一线,祸无源头,全凭在上者一时喜怒,这样的黑木崖让他无从适从,却又想要生存、或者说,活下去……
杨莲亭为自己的最后的想法吃惊,这才懂为何常言说人到死时,其实更想活,因为只有临到死时,才会懂自己二十余年来虚度光,还有很多事没有做,如父母恩未报、如人生抱负未展,如果可以……他还想等一个爱的人……
杨莲亭捏着自己的手,眺望千里迷雾的远山,有一种劫后余生的清醒,只是这清醒好似迷雾,让他宛若折翼的鸟儿,只能仰望苍穹苍鹰的归处,却丝毫未觉他身后的东方不败站立许久后,拂袖离开的决然背影,在身后的迷雾淡淡一抹红,好似早春花开的桃红。
情字何解?
东方不败不懂。
杨莲亭也不懂,却在迷雾里憧憬。
辗转,北风凛冽的冬季就在山风的呼啸中静静地刮了过去。
杨总管还是杨莲亭,只是他默认了自己的位置,每天打杂,他的右手也好了,因为东方不败派人传话说:
“总管要么四肢俱全,要么全折了,放到笼里养。”
东方不败的话无戏言,杨莲亭没理由用半生的自由换一时的意气用事,他选择隐忍。
东方不败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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