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夜里下过一场雨,院子里坑洼处都存满了积水,而院中那唯一一棵盛开的桃树,此刻花瓣上也挂着些许晶莹的水珠,被雨淋过的桃花看上去也更加地艳丽。一阵风吹过来,树枝上的水珠迎风簌簌地滴落,发出嘀嘀答答的声响。
清晨宋林懒懒地醒过来,眼睛还未睁开就闻到一股淡淡地桃花香,随即感受到空气中的那一丝凉意便本能地又朝被子里缩了缩。然而也正因为这一场春雨,宋林又为自己找到赖床的理由了,于是一双眼就微微地张开一条缝,然后眯上,过一会又微微张开,赖在小床上就是不见起来。
直到隔壁,传来**咯咯咯叫个不停的声音,宋林才慢慢地爬了起来。打开柜子,里面整齐地叠放着几套陈旧衣衫,虽然都是布衣衫,但看过去也干净清爽,在那最上面却放着一套崭新地淡青色的衣衫,那正是李钰做给他的,歪着头想了想最后还是取了下面一套旧的穿在身上。
宋林养**都是散养的,也没特意去照顾什么,每日只是把**放出来,便也不再多管,而几只大母**也自会满院子的刨食找虫吃,这倒也让宋林省心不少。放完**后,宋林回了厨房开始烧热水,虽然现在已开春,但因他一直怕冷,所以早晚他还是不嫌麻烦地烧热水来洗漱。
将锅刷干净添上清水,宋林便蹲在灶前,朝灶膛里塞了些柴禾,用火石点燃了灶里的柴禾。便又开始为早饭发愁,起身围着厨房转了几圈,又翻箱倒柜了半天,竟然让他在墙角的一堆泥土里翻出了两红薯。
宋林看着手中的红薯,微微一愣,墙角的这堆泥土是平时用来放姜和土豆,这样姜便不会变干,只是没想到其中竟还有红薯。伸手拍去上面的泥土,用指甲掐掉一块皮,确定是好的这才嘿嘿一笑。拿来木盆,将红薯放进去,又转身舀来一瓢清水,打算先泡一阵,让表面的泥巴软掉,方便等会清洗。
简单地洗漱后,又去里屋给兔子加草添水,昨夜下过雨,今日进城必定麻烦许多,也不知是去不去得了。宋林低叹一口气,决定还是先把兔子选出来,省的等会白勋来了又催他。
想到这里,便开始围着那二十多只兔子又是摇头又是晃脑的转,虽然现在他养的兔子已经有二十多只,但有九只是公兔子,还有十来只是母兔子,而剩下的几只都是不成年的兔子,本不能卖,但那十只母兔子更不能随便卖,于是最后在点来点去的情况下,忍痛地点中了五只大灰公兔决定今日送去云福。心底也暗暗算了一番,五只兔子也只能换来一百多文的钱,置办一些东西下来,本是所用无几,而习惯家里放点余钱的他最后又回堂屋捡够一篮子**蛋放在桌上,打算一起带去卖掉。
等他弄完这些,发现竟然出太阳了,宋林这才微微松了一口气,每次下雨,村里的路都会全变成泥泞之路,十分难走,更不要说赶牛车了,如今出了太阳,只要等晒上一晒,估计快中午时路面也应该会干出许多,也只能等到那时再出门了。
宋林回到厨房先把前天剩下的野菜选了好的出来,用开水烫过后,便捞起来盛放在旁边的大碗里,撒上少许的盐腌一下,打算等会儿凉拌着来下饭吃。然后又将红薯细细洗干净,再刮掉外面的那层皮,然后切成小块放到了锅里,加上清水盖上锅盖,又往灶里加了柴,这才坐在小板凳上休息。
待锅里水快要开的时候,忙起身挖来半碗面粉加了水,用筷子搅成不均匀的面疙瘩,锅里水开两遍之后,宋林终于弄好了,揭开锅盖,筷子在锅里顺着一个方向搅动,而手中搅拌好的面疙瘩,也慢慢地倒了下去,等都下完了,又用饭勺在锅里搅动了几下,以防止面疙瘩粘锅。
看着桌上的一盘野菜和一碗红薯面疙瘩饭,宋林愣了好半天,才拿起筷子开始吃。他倒不是挑嘴,只是他现在正是长身子的时候,而每日却都吃这些没有营养,若是再这样下去,他也不用指望二次发育什么的了,估计这辈子就只能如此瘦小下去了。
一顿饭就在宋林自己的唉声叹气中吃完,谁知一抬头就看到白勋端着个碗在院子外叫他。
虽然白家和宋家挨得很近,但白勋一路过来,鞋子和裤腿上还是沾了些泥浆。在他刚踏进屋时,宋林就取笑他,说道,“叫你在家不要穿这么好得衣衫,你还偏不信,看吧,这不就白穿了。”
白勋微微皱眉,将手中盛满了米饭的碗递给宋林,道,“趁热吃吧,等你吃完我们就进城去。”
“你是笨蛋吗?干什么特意给我送这个来。晚点等路干些再来不也一样的吗?”
刚才在满脸笑意的人,突然僵了下来,语气也听不出是责骂还是心疼。
白勋瞥了眼他面前的两个空碗,小声抱怨道,“你如果懂得照顾自己,我就不用这么辛苦了。”
宋林瞪了他一眼,便放下碗,起身去厨房拿了条湿布巾出来蹲在他的跟前,一点一点地为他擦去裤腿上的泥渍。
白勋轻轻拍开他的手,柔声道,“不就是一点泥渍不碍事的,你快些吃,吃完我们就动身,今天城里会好热闹,我想带你到处去玩玩。”
闻言宋林抬头,有些茫然地问道,“热闹?为什么?那你昨天怎么不说啊!”
“嘿嘿,昨天不被你气忘记了吗?这一年一次的茶交易,不就正是这几天吗,到时候新河县城会来很多人,也会有很多玩的,懂了没?”
第二十四章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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