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
他选这里的唯一原因,是为了陶奚时上学方便。
厨房很整洁,纤尘不染,看起来像是从来没人用过一样,事实上,确实没人踏足这里。
陶奚时踏进厨房时,思考了一会儿,才想起自己应该先烧一壶水。
她的行李箱里带了几盒感冒药,那是饭前吃的药,盛林野现在在房间睡觉,等水烧开,得让他先吃了药再睡,睡醒正好可以吃饭。
陶奚时没什么做饭经验,但胜在还算有点天赋,以前几次照着菜单做出来的菜也不难吃,她小心又缓慢地切着蔬菜,想着盛林野感冒了应该多吃点清淡的。
水壶咕噜咕噜地冒出了水,啪地一声,开关跳动了一下,陶奚时放下手中的菜,倒了一杯开水又去行李箱里翻出药,缓步进了盛林野房间。
将近三十六小时没合眼,他这会儿睡得挺沉,陶奚时打开灯他也毫无反应,柔软的黑发压在暗色的枕边,衬得他的睡容格外乖巧安静,身上那股子自带的气势现在被敛得很彻底。
乖巧这两个字,此刻用在他身上,竟然一点也不觉突兀。
陶奚时一边拆开感冒药的包装,一边喊他,“盛林野。”
一连喊了几句,仍是毫无反应。
她疑惑地伸手碰了碰他的额头,幸好不发烧,可能只是因为真的太困了。
收回手的同时,她又试着喊了一声,这次终于有所反应,只见他的睫毛动了动,眼睛睁开了一些,不是全睁的那种,显得懒洋洋的没什么精神。
陶奚时就坐在床边,端起热开水轻声说:“你先醒来吃药好不好?”
他眯眼适应了一会儿,睁开眼,撑着手臂起身,嗓音更哑了,“好。”
陶奚时一手端水杯,一手放着几枚药,耐心地等着他。他先是看了她几秒,而后全都接过,一口气吞完药,又耷拉着眼皮,像个随时都可能打瞌睡的小孩。
“你好好睡,睡醒了就可以吃饭了。”
极其温和动听的声音,就响在耳边,温柔的致命。
盛林野从小到大没这么乖过,扯过被子接着睡,意识朦胧之前,这一床柔软的被子被一只带有温热温度的手轻轻拉了一下,盖得更彻底。
墙角的空调不断散发着暖气,一室温暖。
☆、第45章陪读
从那天开始,陶奚时每天上下学全都由盛林野负责接送,盛林野的生物钟已经很久没有这么规律过了。
他现在每天七八点起床,三餐定时,生活节奏变得缓慢又惬意。
每天的行程是这样的——
早晨起来给陶奚时做早餐,吃完后送陶奚时去学校。中午接她出去吃饭,陪她把附近的各种美食尝了个遍。下午准时在教室门口等她下课,晚餐有时候在外面吃,有时候他来了兴致会自己做。
把陶奚时照顾得无微不至,这一个月里,一门心思全放在她身上。
于是,在整个川大看来,盛林野现在宛如一个陪读的。
他在川大马上就要赶上陶奚时的知名度了。
……
转眼过去了半个月,时间神不知鬼不觉地溜到了十二月中旬,初冬的天气干燥,寒意渐浓,枯黄的落叶满地。
周日这一天,陶奚时起得挺早,走出房间便听到了厨房那边传过来的动静,应该是盛林野在准备早餐,他总能起得比她还早。
喜欢引我入明火请大家收藏:(m.biquwen.cc),笔趣文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