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妹妹别舍不得了,以后我做了二皇子侧妃,你自然还有机会进宫的。”
薛云萍见薛云晗频频回头面有不舍,荣华富贵果然人人爱,可惜同人不同命,心中越发意气风发,一把挽住薛云晗的手附耳道:“三妹妹答应我的事可别忘了。”
不知这一去,还有没有机会回来,薛云晗这一刻倒真有点希望这位二姐姐能如愿以偿,可惜她知道薛云萍是不能如愿了,只浅笑道:“谢谢二姐姐。”
薛云晗和薛云萍一回薛府便先去拜见了薛侯爷、老太太和其他各位长辈,因为知道薛云萍是无法进宫的,便依着事先答应她的,只说两个人在宫里本分得很。
林恒送的那只小橘猫儿现在已经半大,原先进宫之前还没想好取什么名儿,薛老四依据体型随意喊毛团儿,现在薛云晗要改其他名儿叫,竟然叫着都没反应了。
天气越发热起来,毛团儿整日在园子里乱窜,薛云晗去花园里找猫,看到一人一猫背对着她坐在石桌旁,“毛团儿,你说这只鸟能用来干嘛呢?”
毛团儿的尾巴被薛老四扯着,四只肉呼呼的爪子使劲儿往前扒拉,薛云晗觉得这场景有点眼熟,一边走一边道:“四叔抓到了什么鸟?”
“晗姐儿啊,四叔给你看个好东西,”薛老四看着侄女儿坐下,将桌上的献宝似地捧到薛云晗面前,是一只灰色的大鸟,胖得肚皮的毛几乎要埋住两只细爪,放到桌上摇摇晃晃地站立不住。
薛云晗:……这不是林恒的鹞子元宝吗?怎么隐约有股酒味儿?
“四叔,这只雀鹰是哪里来的?”薛云晗把元宝接过来,想起林恒说过让元宝传信的话,这只傻鸟多半是来找她的,“这只雀鹰脚上有个小小的铜环应该是有人驯养的。”
铜环上面拴着个小竹筒,筒盖儿上封的蜡还是完好未打开过的,薛云晗松了口气。
“这可是它自个儿送上来的,我在这里喝酒呢,这雀鹰一头扎下来停在桌子上,竟然趁我不注意偷喝了我一杯酒,德,醉倒了。”
元宝虽然看着胖的过分了点,但是竟然还贪酒……林恒到底怎么养的,不是说很聪明的吗?
薛老四得意地“嘿嘿”一笑:“不过也不怪它,老头子十年前埋在老梅树下的梨花白,是醇香了些。”
“祖父埋了十年的梨花白被你偷喝了?”薛云晗有点无语了,这位四叔真是花样招打啊。
没想到薛老四听了这句话,收起了吊儿郎当的样子:“你是不知道我心里的苦啊。”
原来薛老四年有十七,同年进书院的林恒已是中了小三元的秀才,他却多年来读书毫无寸进,如今薛侯爷有意为他说个能管得住他的媳妇儿,薛老四终于鼓足勇气说要弃文从军,可想而知,被骂了个狗血淋头。
“命苦啊,还得接着考秀才啊。”薛老四老气横秋地总结道。
历朝历代无不是重文超过重武,何况现今太平年岁,武将无用武之地,越发显出文臣地位超然,薛家本来就是开国时唯一以文臣封爵,又怎么肯让薛老四舍重就轻,薛老四恐怕自己心里也是明白的,薛云晗没法儿劝解他,只道:“我看着鹞子生的乖伶俐的,主人家丢了想必也着急,不如我抱回去,等它醒了酒就放出去,如何?”
薛老四沉浸在自己的忧愁里,由着薛云晗抱走了元宝,毛团儿对元宝好奇不已,也乖乖地跟在后头回了院子。
薛云晗出院子时没带丫头,这会儿进了屋子支开伺候的人,把毛团儿关在外面由着它喵喵叫,再把元宝放到铺着绸面的桌上,取下竹筒倒出里面的纸条,上面用台阁体写着:申初白石斋。
台阁体是流行于官场文书和科举考场的字体,会写的读书人很多,且这张纸条无任何身份信息,就是被人截住了也无文章可做,是林恒向来的风格。
这一个月在宫里发生的事情太多,正好薛云晗也有事要找林恒,用银刀裁下一张寸宽的小纸条,她素日所习的簪花小楷个人痕迹太重,略思片刻,往小纸条上轻落了两三笔,再点上几个浅粉小点,便勾出一枝梅花,恰神似第一次在夏府相见时林恒折的那枝别角晚水。
将纸条裹好放进小竹筒,也依样浇一圈蜡油,等元宝醒转过来往天上一抛,信就带回去了。
***
“二姑奶奶的福气可真是羡煞人了,”冯氏偷眼桥瞧了几回手里的汝窑莲花式茶盏,釉色明亮却不刺目,民间自来有“家财万贯不如汝窑一片”的说法,到底是侯府,吃穿用无不透着积年的底蕴,这样想着,脸上的笑更真诚了几分,“男人要建功立业才能显本事,咱们女人却是看嫁什么人,生什么样的儿子,我瞧着二姑奶奶这气色是越发好了,年岁倒是看着越来越小了。”
刘氏被冯氏恭维得身心舒坦,也笑意盈盈地回道:“说到儿子,可没人比的上大嫂,我们家老爷把禹哥的文章送去大儒看过了,说是必中举人的。”
说的是禹哥,眼睛却朝薛云萍看了一眼。
冯氏心里一跳,禹哥儿今科乡试中了就是十七岁的举人,这个外甥女儿虽然披了个侯府姑娘的皮,到底不是薛家的种,而且自家老爷说过,薛三老爷官职不高又不是紧要部门,将来于仕途上定然帮不上禹哥什么忙……怎么看都是配不上禹哥的。
只不过眼下却不能露出来,要求着二姑奶奶的还多着呢,冯氏不接刘氏的话,只道:“明玉平日里总是念叨着萍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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