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看法啊?
这时庞萌回来了,全佑临也自知没有再呆下来的理由,这便离开了,只是临走前看钟毓宁的眼神让她有些奇怪。
作者有话要说:本章被球砸的事还真是我的亲生经历,我从小运气就特别不好,被球砸也不是一次两次,但上次被球砸是我最倒霉的一次。据说那天天气晴朗,我和我的某友经过篮球场,当时我还想看看篮球场上有没有什么好苗子,突然一个球飞了过来,我就快走了两步,当然就以为这个球躲过了,谁知道某友看到球过来自以为是的想要踢回场内,结果踢偏了把我给砸了,好尴尬,某友一直小脑不好使,哎。周四晚七点见。
☆、第十三章巧合
高中的学业繁忙,就算才上高一也能感觉到不同以往的压力,钟毓宁虽然提前知道了之后的高考题,但还是十分努力的学习,平日里的时间也大都用在了学习上,这样反倒让她没什么心思去想其他事。
不过每到了周末,就算庞萌不和她在一起,她也总会出自己困在一个地方,然后开始胡思乱想,心里越发不好受,深知这一点给自己造成的影响,这一世她就努力让自己开朗一些。不过说来也奇怪,庞萌平时就和她形影不离,可每到周末可以离校的时候离开的比她还快。
这天钟毓宁仍旧是周六放学,她事先便没让司机来接她,司机也像是习惯了她这天的安排,没像前几次那样还说什么让她一个人小心、早点回家之类的话。坐在公车上的她又开始发起呆来,她已经多久没看见过季冬至了,应该有一个月了吧,上一次见他是在一个周日的早晨,他做好了早餐叫她起来吃,她当时还迷迷糊糊不敢相信。
季晴那边她也时常和她通电话,她就怕钟少华那家人看家里只有季晴一个,又上门来找麻烦,季晴也是知道她的担心,主动告诉她她的大伯那家从她们走后就没有来过了。钟毓宁很了解他们那家人的性格,他们就这样放手,她还真有些不敢相信。
她是在市中心下的车,她很喜欢这一片商场林立的地方,有一些看似很小很老旧的小店却总是藏着让她感到新奇的东西。
就在这片a市最繁华的地方,有一个狭窄的巷子处在两座大厦之间,可里面却是花样繁多,巷子外面是一些当地的小吃,味美价廉,朝里走就是一些买稀奇小玩意的地方。她也是在无意中发现的,之后就对这里有了感情。她偶尔也会去去那座寺庙的后面找那个老人,尤其是感觉自己无法平静的时候,老人总能三言两语就让她豁然开朗。
她直接朝巷子深处走,在巷子的拐角处有一座老旧的书店,里面多是一些年代久远的书,她也不能看懂多少,只是喜欢那种质朴老旧的感觉。
她到了书店看了一会书,前方明亮的光线忽然被遮住了一些,她
、浑不在意,直到有人出声:“钟毓宁,没想到竟然能在这里看见你。”声音有些熟悉。
钟毓宁这才抬头看人,竟是和她有过一面之缘的全佑临,身上自然不再是那天的运动装打扮,简单的衬衫配上薄外套,却让他穿的精神奕奕,高大的身影挡住了外面的光线,干净俊秀的脸庞也在阴影中。她知道自己一向冷漠,但对这个男生她还是有好感的,可能就只是因为篮球场上那蓬勃的青春让她受了感染。
青春期的少男少女总是会有怦然心动的时候,可能就仅仅是因为那个少年在篮球场上奔跑,汗水滴落,也可能是他穿着干净的白衬衫,坐在被阳光撒上的窗边,那一刻觉得他好看极了,于是突然心动。钟毓宁对他的感觉还没有这么强烈,但总还是带着一些那个年龄女生该有的悸动。
“你怎么也在这里?”钟毓宁放下手上的书问道。
“我也喜欢来这边,我爷爷很喜欢看这些书,偶尔我会帮他过来看看。”理由其实很蹩脚,只是钟毓宁并没有深想。
“哦,那你看吧,我也看得差不多了。”钟毓宁这就准备和他告别离开,美好的东西隔着些距离总是最美的,况且她也没想过和他深交。
“我们一起走吧。”全佑临虽然身世算得上显赫,但从小到大就被他家老爷子锻炼的厉害,大事都不会放水,更别说住校这种小事了,所以他虽然知道钟毓宁每晚都要回家,却没有做什么,但他控制不住自己,每到周六离校就会跟着她,只不过这一次才有勇气上来搭讪。
钟毓宁疑惑,“你不是才来吗?”他刚才还说要帮他爷爷看书。
“我现在突然饿了,多有缘才遇到一次啊,你肯定也没吃,我们一起到前面去吃些东西吧?”两个人的巧合,总有一个人在坚持,这句话用在全佑临身上实在是再恰当不过,只不过对方并不知道。
钟毓宁也是饿了,他不说她也正准备去找家店吃些东西,本也是存了好感的人,虽然没想过刻意亲近,但这时候拒绝就显得矫情了,于是向他点了点头。
全佑临想钟毓宁肯定喜欢吃一些清淡的东西,便提议去吃馄饨,可钟毓宁每次来这边就喜欢吃些口味重的,诸如羊肉串之流,只因为平时在公寓里何姐完全按照季冬至的吩咐,给她做的饭菜都相当清淡,明明不喜欢吃麻辣的人,反倒到这里吃了几次就有了兴趣。
钟毓宁给全佑临说了自己的想法,他立刻就笑了,只道:“原来我们喜欢吃的东西是一样的。”两人这也就再无分歧,一不留神还一路吃出了小巷,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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