睁大了眼睛看着他,一丝一毫的动作都没有放过,帐内烛光明亮,沈秀的身体在烛光下暴露无遗,皮肤细腻,散发着如玉的光泽,虽没有邓七的强壮,但是体型匀称,宽肩窄腰,挺翘的臀部肌肉分明,修长的双腿挺拔有力,而双腿之间……
只有水声响起的账内突然多了一声“咕噜”的吞咽声,沈秀抬眼看了看已经红透了脸颊的谢铮,谢铮猛然扯起狐裘盖住了脸,一个翻滚到草垫最里面去了。
沈秀勾唇笑了笑,一双美目流光溢彩,快速擦了擦身之后,将面具轻轻带上,揉搓几下,又变回了原先的面瘫脸。
听不到水声了,谢铮才从狐裘中扒拉一个小缝向外看去,只见沈秀已经穿好中衣,用布巾擦拭头发了。
妖孽!谢铮心中暗骂一声,从狐裘里钻出来。
“今后不许这样勾引我。”
沈秀转头面无表情的看了看她。
“你也可以勾引我。”
“我……”谢铮突然觉得自己好像没什么地方可以勾引男人的,发育不良不说,还比沈秀大了几岁,心底瞬间没了底。
“想什么呢!”沈秀突然转到她旁边,坐在草垫上直直的看着她,一双美目中尽是爱慕与痴缠。
沉溺于这样的目光之中,谢铮突然就定了心,一把搂住沈秀的脖子,将头埋进他的颈窝,在耳边絮絮说道:“沈秀,我不是一个完美的女人,还比你大了几岁,你确定要喜欢这样的我吗?”
沈秀将谢铮抱在怀中紧了紧,声音柔缓而又透着坚定的道:“我喜欢你便是你,只要是你就好。同样,我也希望你能喜欢我,喜欢真正的我。”
也许世上最动听的情话不过如此,两个人如果能喜欢一个人原本的模样,不添加任何自己的期望,不去改变对方,而任由对方变成何种模样,依然爱着,这便是真爱了吧。
两个人这样腻在一起,紧紧抱着,感受着彼此的呼吸与心跳,谢铮再次有种天地之间只有她和他的感觉,就像中秋那夜在雨中的依偎,安静而舒适,心头所有的躁动与不安都消失的无影无踪。
许久,沈秀在她耳边轻声而语,“今夜我给你洗髓。”
谢铮一愣,洗髓?这是什么概念?
感受到谢铮的疑惑,沈秀也不着急,端坐在草垫上,将洗髓之事告知与她。
“洗髓是我家独门功法,初习内功时,都要由长辈中功力深厚者为其洗髓,洗成之后,再修习内功心法,事半功倍,至于如何洗法,不知我讲解你是否能懂,大抵就是将你全身经脉梳理加强一遍,内功之所以能不断壮大,与你的经脉关系很大,经脉越强韧,所能修习吸纳的内功越深厚,反之,经脉脆弱,所能承受的内力也有限,这样你可明白?”
谢铮点点头,以前看武侠小说里也有些人吸收了太多内力爆体而亡,这大概就是沈秀说的经脉不够强韧,撑炸了。
等等,沈秀说这是他家的独门功法,还是长辈传给后辈的,那她这算什么?
“沈秀,这是你家的独门秘籍,你传给我合适吗?”
沈秀斜了她一眼,缓缓道:“你是我的媳妇儿,我自然可以传你。”
谢铮笑了,多学一门功夫自然不介意,即便被绑了当沈秀的媳妇儿,也没什么不好,反正二人滚也滚过了。
见谢铮一脸无所谓,沈秀眼神暗了暗,从怀中掏出一张纸,递给了谢铮。
☆、第四十二章婚书
谢铮一把拿过,以为是刚刚沈秀说的洗髓的秘籍,结果“婚书”两个大字晃晃的照瞎了眼。
只见婚书上男方写着南宫珏,女方谢铮,还有数位媒人,每个人下面都印了私章,一堆百年好合之类的词后印着一枚大大的官印。
谢铮睁大了眼,这什么玩意,古代的结婚证吗?南宫珏特么是谁?谢铮突然看向沈秀,沈秀不是他的真名,难道……上午在雪芍山庄附近听到的对话,南宫天剑……
难道那时沈秀一脸的阴沉不是因为她,而是因为那两个江湖汉子的话?都是南宫……
看着谢铮一脸神色变来变去,沈秀勾唇一笑:“怎么,高兴傻了?”
谢铮眯了眯眼,凑近沈秀的耳边,“你跟南宫天剑是什么关系?”
“我就是南宫天剑。”沈秀淡淡的道。
谢铮歪了歪头,“那人说十年前南宫天剑就死了。”
“上一代南宫天剑死了,我这一代还活着。”
“南宫天剑只是一个称号?”
“嗯!”
“十年前南宫天剑被灭门……你是怎么逃出来的……”谢铮定定的看着沈秀,十年前他只有九岁,死里逃生去了宫里给沈墨当护卫,还练成了这样一身功夫,即便天资过人,也必定吃了无数苦,想起她十五岁之后才被大伯以锻炼的名义送到世界各地的荒漠雨林中自生自灭,那时候她觉得够苦了,许多次险些丧命,有次遇到了劫匪要将她抓去做女奴,她甚至杀了好几个人才逃出来,然而看着沈秀面无表情的脸,突然觉得自己还算幸福,最起码她从未背负过如此沉重的血海深仇。
心中一痛,谢铮抱紧了沈秀的腰,将头靠在他的胸口,感受着他的热度与心跳。
“父亲和族人被灭门时,我带了一批墨剑好手在外寻找我母亲,刚刚找到一点线索,便收到了南宫天剑满门倾覆的消息,我赶回去时,天剑山庄已经烧成一片灰烬,来不及寻我父亲的骨灰,便被一群高手追杀,不死不休,从颍川一直追到江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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