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总觉得自己有一种宿命感,越是强者,越会觉得命劲有力,他曾经迷茫过,到底自己这双手沾满的血,是好,还是坏?
当他再次站在这生死搏斗的现场,同时面对六把钢枪的时候,热血却不由自主的沸腾,最后爆发成勃然喷发的火山,而敌人飞溅的鲜血则是火山口流下的岩浆。
这是属于他的狂野,不羁的青春在炮火连天的情况下度过,那种身为佣兵王者的骄傲促使他用一种居高临下的姿态看着面前的对手,他喜欢国画,用最朴素的黑白两色,却能画出深远的意境,所以他喜欢生与死的对抗,仅仅这生与死之间的故事,就能够演绎人间无数的悲欢,而他拿枪的时候,就是主宰。
六把枪在手中掉落,被他一一接在了手里,握在手里的时候,枪就是他的了。
解下皮划艇,用桨片划向来时的邮轮,正如他在基地训练时,岛外隔着一道不宽的水域,那边是炮火连天的种族仇杀战场,每天都有尸体散落在荒野,被非洲的野狗做为食物。
他的任务是每天去那里杀十个任务目标,而枪膛里只有一发子弹,于是,每一次完成任务都变得无比艰难,所以能够划着独木船回基地所在的小岛时,他都会唱一首无名的歌,那是在部落里时黑人长老教的,他至今不明白这种语言的意思,因为那个种族已经被灭绝了,但他在香港外的公海海面唱起这首歌的时候,那种奔放的狂野之美已经淋漓尽致地表达出来,甚至海涛都随着他的声音在拍打船舷。伊眉紧紧的抓着栏杆,金易开枪的时间不超过三秒,她却好像经过了三十年,紧紧闭着双眼,不敢接受即将面对的现实。直到金易地歌声响起才睁开了眼,陷入了狂喜当中。却能静静的听着他地歌声,他的声音低沉,具有磁性,但从未听过他唱歌过,因为金易经常说自己五音不全。
他现在还是五音不全,所以歌声里很多都是嘶哑的呐喊。但能感染伊眉的心,将她无力的心灌注了一种振奋的力量。重新开始了跳动。
“我赢了!”康达无比坚定地对自己道,他已经出现了幻觉,整个邮轮上只有自己存在,其他人都消失了。
“我赢了!”他大声喊着,那是一种绝望的嘶吼。他现在才知道金易地残忍,是那么的可怕,金易给了他信心。给了他赢的信心,他亲口对康达说,六个全上吧。
那时候,他以为金易疯了,所以喜得疯了,但是,金易即使疯狂,也是个高贵的疯子,金易最擅长的就是:给他地敌人百分之九十九胜利的信心,然后凭借百分之一的机会将他活生生地摧毁,像大象去踏一只蚂蚁,没有半点翻转机会的去击败信心爆棚的敌人,就连这种摧毁都充满了高贵的艺术,这种艺术的名字,叫做残忍的疯狂,建立这种艺术的基础,是在强大实力的自信上边。
他为什么要叫六个人齐上?因为他可以0.7秒钟内开六枪米之内,准确率达到惊人的百分之百。
“啊!”康达狂叫着,跳下了公海,一辈子打拼的基业一朝就输在了今天,起因很简单,因为他的儿子去抢别人的女人,命运有时就像蝴蝶的翅膀,轻轻扇一下,可能会引发一场改朝换代的风暴,这场赌局,又不知道有多少人为此回复财产0状态,甚至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原因不是金易赢了,而是他们的贪欲作樂。
“快去救人!”莫直行对自己的手下道,就在这个时候,十几名坐庄的大佬同时往腰间摸去,数十亿的金钱,只需要杀了皮筏艇的一个人!
“不要拿枪口对着他!”伊眉突然尖声喊道,她只是一个弱女子,钱多一点而已,不喜欢这种亡命的表演,今天死的人够多了,她不想再添上几条,即使有几人的枪口是指向她的,她的善良和温柔曾经能让金易在狂病发作的时候安静下来,但此刻却阻止不了这几个人的自取灭亡,只有她知道,金易最不喜欢的,就是拿枪口对着他的任何人。
莫直行突然惊觉不妙,正打算叫荷枪实弹的手下阻止这些昔年的亡命之徒时,金易的歌声还在继续,手却动了,双手
连续射击之后,那些人的枪才拔了一半,就被击穿了捂着鲜血淋漓的手痛叫出声。
金易这才从皮划艇跳上船,一把拥着伊眉痛吻了下,才抚摸着女人早已湿润的脸颊,柔声道,“你不想他们死,他们就不死,想死都不行,呵呵!”,他笑的时候,那是一种平静的疯狂,在康大少面如死灰的举枪想要自杀时,枪声一响,手就被金易冒着轻烟的枪口击穿了。
“我只是想告诉各位一个事情,在我有枪的时候,千万千万,别靠近百米之内!”金易笑笑,将手中的六把枪一支接一支的往海里扔,每扔一支,都像离开一个情人那样心疼,但只有这样,他才能空出一只手去拥抱伊眉,如果说仍握着枪的一只手掌握着死的话,占据另一只手的伊眉掌握了生,她现在不知道的是,日后还会有许多人因为她的劝慰才捡回了命,她不喜欢的,金易很少做。
伊眉的腿是很漂亮的,细,长,牛奶似的肌肤连毛孔也没有踪迹,而且富有弹性,金易和她做爱的时候,最喜欢一件事就是用粗糙的手掌自下而上缓缓的摩挲着敏感的皮肤,让她的腿儿不自觉蜷缩在一起,这个时侯和她现在在自己怀中一样,同样是娇弱无力的,全靠金易托着她才没有软倒在地,刚才带给她的刺激实在太浪费她的力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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