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去,你管我那么多,一个一个的都嘴上说爱我,转头就跟别的女人出双入对的,还爱我?我还爱你呢,我爱你们全家!……”
于雅致好像也气着了,呼哧呼哧地喘了一会儿粗气,眼睛被风吹得通红。我觉得脸上冻得厉害,一摸才发现都是眼泪。原来我还这么难受,不过是个看起来张牙舞爪挥着大钳子挺吓人的螃蟹,其实一戳毙命。
“我爱你怎么了?凭什么你爱着别人,我还要对你好?就因为我爱你?爱一个人难道就一定要这么贱,明知道得不到还傻兮兮地去献殷勤?我跟其他女人试着交往有什么错?我也想找一个我爱的也爱我的人啊。”于雅致说,“我付出了没有回报,我没理由再去填你这个无底洞。”
谁都想找一个自己爱的也爱自己的人,我也想啊。
可是,若付出就去计较回报,这种精明的想法也只是在做生意吧,冷冰冰的东西,怎么能叫爱呢?
我笑了,我想这一定很气人,“于雅致,幸好我没爱上你,爱上叶榛或许真的很辛苦,要追他很累很麻烦成功率低。因为叶榛这个人啊,他很认真,把感情看得太重,而且死心眼,爱上了就死心塌地。不管别人爱不爱他,只要他爱着,就会坚守自己心底的感觉一直爱着,在你看来很傻是不是?可我觉得,被这样的男人爱上,那是多幸福的事情。因为你不必担心他对你的忠诚和爱会打折扣,也不必担心他对别的女人心猿意马,他的心里只能住下一个人。他不是商人,他不精明,不会计较得失。在我心里,只要他一直保持这种纯真,我就能一直爱他。可于雅致,真心是用真心来换的,你对我也许是有真心,可是有多大一点儿呢?而那点儿真心,连点肉味都尝不到,我怎么愿意要呢?”
恋爱中的女人就是这样,自己的情人是天仙,其他人再好都是狗屎。
如果我爱的是于雅致,说不定也会把叶榛贬得一文不值,可是,我知道我不会爱上叶榛以外的人。他就是天仙,我恨得牙痒痒也只能我骂他喷他,我手里拿着长矛,谁说他不好,我就戳死谁。
于雅致脸色发青地看了我一会儿,倒没生气也没发火。是啊,他本来就是一个连发火都要衡量一下有没有必要的人,就像物理书里教的那样绝对不做无用功。跟一个与他的未来完全不会发生关系的女人,绝对是无用功。他攥紧的拳头慢慢放松,不冷不淡地说:“对,你们家叶榛什么都好,我就是这样没心没肺的混蛋……不过,现在你还是要打针,否则你连骂我的力气都没有了,怎么去跟其他女人争你们家叶榛?”
“于雅致……”
“闭嘴!”
“你唯一的可取之处是,你不会骗人,我就会。”
“骗人还能耐了,走,先去打针,扎不死你。”
这下我没拒绝,高高兴兴地跟着于雅致走了。
我跟于雅致果真适合做朋友的,像夏文麒那孙子说过的,跟唐果做朋友是最好的,如果不幸被她爱上,要么你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人,要么你是全世界最不幸的人——唐果同学评价,前半截是真理,后半截是谬论。
第八回
是我把那个男人宠坏了。可我现在已经不想再宠他了。
我整晚都没睡好,身上又累,迷迷糊糊的,一会儿滚在火海里,下一秒又滚在冰刃上。土炕烧得热烘烘的,鼻翼间都是发霉的味道,伤口很疼,手脚的神经苏醒后先是痛,手和脚起了冻疮,又痒得钻心。
早上起来,老乡家的大锅烧的玉米糊糊很香,我勉强喝了一碗,只觉得胃里阵阵犯恶心。
吃过早餐领导要带领一部分人去下一个村落,直升机探测的结果还算乐观。部队的人已经趁夜挖出一条窄道,有两个人受伤,一个陷进雪坑里差点窒息,一个被树上断裂的冰锥扎伤。另一部分跟着部队的车回去,毕竟女医生和护士光凭着想象和一腔热血来到这里,短短两天受到的苦可能比一辈子都多,承受力也到了极限。
我的名字在返回名单上,是于雅致的字。
他跟个没事人一样在盘点剩余药品,我跑去找老冯,他正跟傅队长在饭后一根烟,聊得还挺投机。
“主任,我不回去,字是于雅致签的,不是我自己签的,他又不是我爸,管不着我,我不走。”
老冯拿出领导的派头连连称赞,“好好,多个人多出份儿力,不过小唐你这小身板真撑得住吗?可别逞强啊。”
我举手发誓,“没问题,要是我拖累大家,你们就把我扔了!”
回头看见卓月正拿着录音笔跟人交流感情,我找了一圈没找到叶榛,突然耳边传来老傅阴阳怪气的声音:“别找了,水箱冻住了,叶子正领着人烧水弄车呢。”没等我呲回去,老傅又说,“人家老冯都把人安排好了,你又说不走,都没地儿了。这样吧,你去跟叶子那个车爸,他那个车宽敞,就他跟卓记者还有卓记者带的小实习生,你过去吧。”
这个怎么说呢,也算正中下怀。昨天跟于雅致又哭又闹了半天,邪火发完了,脑袋也清醒了。我对叶榛永不死心,这是事实,与其抗拒不如坦白接受,人还能贱到什么样儿啊。
我去车里背急救包,于雅致一抬头,愣住,“你没走?”
“我去哪儿啊?我哪儿都不去,我就跟着组织走,想甩开我单独立功没那么容易。”
“你脑子有病!我看你就是活腻歪了!”
看着于
喜欢宇宙第一初恋请大家收藏:(m.biquwen.cc),笔趣文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