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会断掉。
握着手机,我屏气倾听,周围的嘈杂喧闹瞬间都离我远去了。
“林立伟。后天他结婚,你要不要来?”
心头骤然一松,呼出一口气,眼前一团白雾,这时,才发觉在几度的低温下,手心竟然出了汗。
原来,我这么怕吗?
“你来不来?”电话里,谢丰还在问着。
“……来,我去定明天的机票。”
还是只会逃
我是在夜里到的a市,拒绝了谢丰要接我的提议,我说,我自己来,自己找住的地方。
我到的并不是一个陌生的城市,我才离开了它半年。半年,不应该改变很多,就算是深夜,我也能很容易找到落脚的地方。
从机场的大巴上下来,立在a市的街头,耳边飘来许久未听过的方言,我才有了真实的回来的感觉。
真的,我离开它,将近两百天了。
两百天,数着过来的,当初是那样决绝的弃它而去。
想起对表姐说,我要回a市去参加一个朋友的婚礼,表姐当时就说,你早晚都要回去看看的。
就连表姐,都知道我不是为了婚礼而来的。
我又是为了什么回来的?
夜里十一点,这个城市还是让我有一种亲切的感觉,就连的士,也像是久违的。
第二天,我在离商场不远的一家机关招待所里醒了过来。不是本地人,是寻觅不到这种好地方的。这里的单人间一天只要八十元,但其实是远远的物超所值,原因,大约是因为沾了政府机关几个字的光。
走上熟悉的街头,吃了想念很久的很庸俗的漂着辣油的牛肉米粉,我去了商场。
何丽“啊,啊”叫了两声之后给了我一个拥抱,然后皱着眉向我抱怨:“真是没良心,说走就走了,现在圣诞啊,元旦啊的都找不到人替我代班了。”
我笑:“陪我逛逛,我要买件衣服,你要给我拿个最低价。”
“过年穿吗?”她问。
“不是,晚上要去参加一个婚礼,半年没买新衣服了。”
“活该!谁让你辞职的?”她一点都不留情。
是啊,我原来最多的就是衣服,特别是冬装,走的时候,很多都装不下,都留在了原来公寓的衣柜里,也不知后来的房主是怎么处理它们的。
选来选去,结果只买了件浅粉色的高领毛衫。a市的冬天很阴冷,即使是宴席上,脱了羽绒服,也必须穿保暖毛衣吧。
晚上六点,我才步出招待所在街头招了辆的士。
不想去那么早,似乎有点怕。
简单的装扮了一下,结果发现和没装扮是一个样。只是把及肩的头发梳的很顺,穿上新买的毛衣,涂了看不出的口红。
脸色依然有点苍白。
在路上,接到谢丰的电话,说他先到了,“我不陪你了,免得那小子继续误会,你自己来吧。”他说。
婚礼现场又是在梦湖酒店,离它越近,我就越想起许多回忆,只是这次再见东霖,他大约是恨着我的。
会是怎样的一个见面?
唯一可以确定的,就是莎莎肯定在他身边。
也许,我不该来。
我大约是最后几个到的宾客了。特意晚来,就是想淹没在客人里,没想到的是,在门口就看见了东霖和莎莎。
他们是伴郎和伴娘,在帮忙迎客。
东霖穿着黑色的礼服,里面衬着雪白的衬衫,打着精致的领结,长身玉立在门口,莎莎站在他身边,一袭绣着荷花的白色紧身旗袍,完美的身材被勾勒的淋漓尽致,如果不是他们胸前别着“伴郎”“伴娘”的小小缎带,所有的人,大约都会以为这是他们两个人的婚礼。
一对璧人,比新娘新郎更夺人眼球。
隔着车窗玻璃,我望着他们,的士司机找了我零钱。
“到了。”他提醒我。
看我坐着没动,他又说一句,“这就是梦湖酒店,没错的。”
我只好推开车门,走了下来。
的士在我身后“呼”的一声开走了,我孤零零的,立在了街边。
冬夜迷迷蒙蒙的霓虹也无法遮挡我的身影。
酒店门口迎客的目光随着的士的离去,都扫了过来。
骤然觉得自己站在了聚光灯下,仿佛雕塑,几乎要物化,却无处可遁。
瞬间就对上了东霖的视线,隔着五六米远,隔着几个台阶,隔着迷迷离离的灯光。
一无表情的脸,疏离的目光,没有惊,没有恨,没有痛苦,甚至没有反应,仿佛在看陌生人。
林立伟叫了起来:“莎莎,你的好姐妹总算来了!我一直担心请不动她!”他迎上前来,“快请进!快请进!”
麻木的脸终于有了点知觉,我对着他露出笑容:“恭喜你做新郎了!”
他故作意味深长的长叹一声:“终于有人要我了!”说完就笑了起来。
我舒了一口气,也笑。林立伟,还是一向的让人轻松。
莎莎走到我面前:“谢丰说你会来,我一直在等你。”
等我?莎莎,你终于不恨我了吗?
“我带你进去吧。”
我跟在她身后走上台阶,要路过东霖,三秒钟的不能呼吸,忍不住还是抬眸看向他。脑中闪过一个念头,如果他看我,我就努力的对他挤一个笑。但我想的太美,他冷冷的俯视着我,那样漠然冷淡的视线,瞬间就冰穿了我的心,我僵硬着与他擦身而过,仿佛我和他从未有过那样亲密的关系。
再深的爱与恨,在这样的目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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