块钱就可以买来笑容,而笑容于自己,却成了可望不可及。
店里要打烊了,她叫了碗芋艿慢慢吃着。老板走来走去,收拾桌椅,打扫抹尘。老板娘在灶头洗碗,一边涮碗一边跟丈夫碎碎念叨:“瞧瞧你这样子,扫地跟画符似的,我真是上辈子欠了你!”拿围裙擦了手,走过来夺了扫帚就自己扫着。老板嘿嘿笑了笑,搔了搔头又去洗碗。柴米夫妻,一言一行这样平常的幸福,她失了交臂,便是永远不能企及。
放下调羹,却怔怔地出了神。恍惚间抬起头来,发现面前伫立的人,终于缓缓展现讶异,“张先生。”
张明殊勉强露出微笑,过了片刻,才唤了一声:“任小姐。”
他还是依着旧称呼,素素唇边露出凄苦的笑颜,这世上,终究还有人记得她是任素素,而不是三少奶奶。她却问:“这样晚了,你怎么在这里?”
张明殊道:“我回家去,路过汪府门前,正巧看到你上了三轮车。”他不过是担心,想着一路暗中护送她回去,所以叫司机远远跟着。谁知她半路里却下了车,他身不由己地跟进店里来,可是如同中了魔,再也移不开目光。
素素轻轻叹了一声,说:“我没有事,你走吧。”他只得答应了一声,低着头慢慢向外走去。
一碗芋艿冷透了,吃下去后胃里像是压上了大石。她梦游一般站在街头,行人稀疏,偶然车灯划破寂黑。三轮车叮叮响着铃,车夫问:“要车吗,小姐?”
她仍是茫然的,坐上车子,又听车夫问:“去哪里?”
去哪里?天底下虽然这样大,她该何去何从。所谓的家不过是精致的牢笼,锁住一生。她忽然在钝痛里生出挣扎的勇气——她不要回那个家去。哪怕,能避开片刻也是好的。哪怕,能逃走刹那也是好的。
很小很小的旅馆,蓝棉布的被褥却叫她想起极小的时候,那时父母双全,她是有家的孩子。母亲忙着做事顾不到她,只得将她放在床上玩。她是极安静的小孩,对着被褥就可以坐上半天。母亲偶然回头来看到她,会亲亲她的额头,赞她一声“乖”。就这一声,又可以令她再静静地坐上半晌。母亲温软的唇仿佛还停留在额上,流水一样的光阴却刷刷淌过,如梦一样。她记得刚刚进芭蕾舞团时,牧兰那样自信满满,“我要做顶红顶红的明星。”又问:“你呢?”她那时只答:“我要有一个家。”
锦衣玉食万众景仰,午夜梦回,月光如水,总是明灭如同幻境。他即使偶尔在身侧,一样是令人恍惚不真切,如今,连这不真切也灰飞烟灭,成了残梦。她终其一生的愿望,只不过想着再寻常不过的幸福。与他相识后短短的三年五载却已然像是一生一世,已经注定孤独悲凉的一生一世。
窗外的天渐淡成莲青色,渐渐变成鸽灰,慢慢泛起一线鱼肚白,夜虽然曾经那样黑,天,到底是亮了,她却永远沉沦于黑暗的深渊,渴望不到黎明。
她捱到近午时分才出了房间,一打开门,走廊外的张明殊突然退后两步,那神色又欣慰又惶然,见她看着自己,不由自主转开脸去。她渐渐明白过来,原来他昨晚到底放心不下,还是一直跟着自己,竟然在这里守了一夜。
他这样痴……又叫牧兰情何以堪?她抓着门框,无力地低下头去。他终于开了口:“我……司机在外面,我让他送你回去。”
她脚下轻飘飘的,像踩在云上一样。她的声音也似精疲力竭,“我自己回去。”她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外走,刚刚走到穿堂,到底叫门槛一绊,他抢上来,“小心。”
两年来的咫尺天涯(7)
头晕目眩的她本能地抓住他的手臂,恍惚间却仿佛看到熟悉的面孔,那双眼眸是今生今世的魔障,是永世无法挣脱的禁锢。
“任素素!”
她身子一颤抬起头,只看见雷少功抢上来,“三公子!”想要抱住他的手臂,慕容清峄一甩就挣开了,她只觉身子一轻,已经让他拽了过去。他的眼神可怕极了——“啪!”一掌掴在她脸上。
张明殊怒问:“你为什么打人?”
她眼前一片天旋地转,只觉得他的手臂那样用力,仿佛要捏死自己了。只是说:“不关他的事。”
一夜的担心受怕,一夜的彷惶若失,一夜的胡思乱想,一夜的若狂寻觅,他的眼睛仿佛能喷出火来,她惟一的一句,竟然是替那男人开脱!
他在乎她,这样在乎,在乎到这一夜熬得几乎发了狂,却只听到这一句。她那样脆弱轻微,像是一抹游魂,他永远无法捕获的游魂。他喘息着逼视着她,而她竟无畏地直视。她从来在他面前只是低头,这样有勇气,也不过是为了旁人。
雷少功一脸的焦灼,“三公子,放开少奶奶,她透不过气来了。”他一下子甩开她,她跌跌撞撞站立不稳,张明殊忍不住想去搀她一把,被他大力推开,“不许你碰她。”
她却几乎是同时推开他的手臂,“你别碰我。”
这一声如最最锋利的刀刃,劈入心间。她倔强而顽固地仰着脸,眼里清清楚楚是厌憎。她不爱他,到底是不爱他,明明白白,清清楚楚,终于说了出来。他倚仗了权势,留了她这些年,终究是得不到,得不到半分她的心。
他在她面前输得一塌糊涂,再也无法力挽狂澜。这么多年,这么多年——她已经是深入骨髓的疼痛,每一回的希望,不过是换了更大的失望,直至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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