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户主人在窗边晾了几套刚洗过的干净衣服,都是寻常便服,料子和款式十分普通,无甚特别之处。他拿起其中一套抖开,看看和自己身量正合适,就动手脱下自己身上的衣服。
他穿着这件短了一截的新娘嫁衣走了许久,行动时穿着舒不舒服先不说,单这喜服颜色就太乍眼了,现在终于有机会把它换下来了。
他刚刚解开衣带,就听见有一个虚弱的声音在身后响起:“劳驾姑娘……换个地方再脱衣服呗?”
仲聆愣了,他之前进房间前搜索过一次,也没看到什么人,一时竟不知道这声音是从哪里发出的。
还是声音的主人自己解开了谜题,只见屋中的大床被拉开了一条缝儿,原来那床甲板之下,竟然还藏着一个年轻男人。
只是那人浑身鲜血,脸色煞白,看着像就剩一口气儿的样子。他虽然非常虚弱,但是看着仲聆的眼睛却依然有神:“在下绝没有偷窥的意思,只是我现在这样……不方便自己走开,为了不冒犯姑娘,只能麻烦你换别的地方了。”
仲聆看了他一眼,确定他确实动不了,就拿着那套农夫的麻衣,去旁边将身上的红色嫁衣换了下来。
这一身衣服是用粗麻制成,贴身穿在身上并不好受,但仲聆毕竟不是娇气的大小姐,也不会为此抱怨。
他换好男装后,重新回到了刚才的房间,看着床板之间的血人问:“你这是怎么回事?”
仲聆说话时没用伪声,那声色清透,不太容易错认,确实是个男人。
只是那人伤势颇重,见他穿女装就先入为主,已没有心力再发现异样了,虚弱道:“姑娘,快跑吧,胡人要追过来了。“
见仲聆站着不动,他重复道:“你快走啊,胡寇总是会找到我的,你不要被我牵连了。”
仲聆突然问:“原来胡人的骑兵,追的就是你?”
这人没想到他居然已经见过胡人,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是。”
“你是谁?”
某人沉默半晌才说:“事到如今,我大概很难活着回去了,告诉你也不妨……我叫不胖。”
仲聆沉默片刻:“你确实也不胖,你父母给你起的名字,也是用心了。”
“……我姓步名庞。”那人有气无力道:“不是不胖,我本来就不胖。”
这名字有点耳熟,仲聆还在想他在哪里听过。
而步庞见他不走,苦苦劝说:“姑娘你……这般容貌,落到胡寇手里,不知道会落得什么下场……赶快离开,你不能再耽误了。”
“嗯,我想起来了。”仲聆突然说:“你姓步,你爹前年死了,你是继承了他大将军之位的那个儿子?”
步庞苦笑道:“就是我。”
仲聆很好奇。
这位小步将军可算是皇都红人,好好的不呆在江那边享福,跑到江北来做什么?
“你做了什么事,让胡寇不惜翻山越岭的过来捉你?”
步庞语出惊人:“我溜进胡人的火器厂,偷看了他们的新型火器。”
这话一出,让仲聆有些吃惊。看不出他年纪轻轻,却有这般的胆量和本事。
仲聆重新打量他:“你和你爹不像,他怕死得很。你却有胆子,敢一个人去捅胡子的老窝。”
仲聆这话说的相当不客气,然而步庞听了也没生气。
他只是苦笑道:“我朝两百余年,已到了大厦将倾之际,可是整个皇城里,所有人都在唱太平盛世,除了我……居然没人着急。”
仲聆皱着眉头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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