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穆好奇地问了几个小夫郎,由此发现,在丘阳村里公公和女婿之间的矛盾十分严重。这大概就是一种恶性的循环:一个男孩子从小生出来,运气好的可以在自己家长大,运气不好的赶上灾荒,就被卖到地主家当丫鬟,或是卖给人牙子再当了童养郎——和丫鬟一样。当了丫鬟的小时候在地主家干苦活儿,长大了就被卖到别人家当夫郎,而后照样要受公公的欺负。而那些运气好没被卖出去的也只有小时候那几年好日子过,等到十五六岁也还是得嫁人,然后也是受公公的气。
他们唯一的希望就是生下女儿、把她养大,然后给她娶一房夫郎,于是他们就能欺负女婿了——仿佛之前那么多年的气终于是没白受。女儿娶了女婿之后,家里的活儿就可以丢给女婿去做,当公公的就能心安理得地让女婿伺候。之前伺候了公公那么些年,之后享受这一切被认为是理所应当的,没有哪个男人在熬成公公之后会对女婿“心慈手软”。
而且,就算女婿不乐意而向女儿告状,按照传统观念里的“孝”,女儿也会向着父亲,甚至是用暴力让夫郎屈服。长辈使唤晚辈是天经地义的,谁家的女婿若是敢违抗公公,不管是什么原因,别人都会说是女婿的不对。
其实,这归根结底还是由于成年女人在家庭中占有优势。因为能够下地干活儿的主要还是成年女人,家里的其他人都要靠她吃饭,所以这个经济基础也就决定了成年女人在家庭中的地位。而男人虽然也能做些缝缝补补的工作,但却无法完全承担起农村人唯一能养家糊口的工作——种地。所以男人的经济地位一直是低的,只能依附于母亲、妻主或是女儿而生活。这时候,血缘便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由于女儿和父亲的亲缘关系近,而与夫郎没有亲缘关系,所以女儿必然是天生向着父亲的①,孝顺的思想也由此而来。
按照这个逻辑,要想防止公公欺负女婿,就得提高男人在家庭中的地位,归根结底还是要改变男人不得不依附女人生活而成年女人成为“家长”的局面。
不过,这种局面是一时半会儿难以改善的,但秋穆觉得同样也不能禁止打女婿的公公进入夫男会——否则夫男会就不能算是全体男人的联合会了。
而且,客观地讲,也不是所有打女婿的公公都是“坏”的。听那些小夫郎说,在丘阳大部分的公公都会打女婿,只不过有的打得多,让女婿苦不堪言,而多数的打得少,很多时候还对女婿挺好的。因此秋穆认为,除了身为人都有想要指使别人干活儿而自己清闲的本性之外,大多数的公公和女婿之间没有根本利益上的分歧②,这样的矛盾并不是阶级矛盾。所以对于打女婿的公公,夫男会应该要去联合,而不是排挤。
另一方面,那些打女婿的公公里面,同时也有许多在其他方面受人尊敬的老爷子。就像住在村东片儿的寡夫北山爹,他是丘阳有名的织布能手。抗战的时候他领着好几个男人一起织布、缝布,托民兵队给途径丘阳的八路军送了一批冬衣。然而北山爹也会打女婿。尤其是在张北山参加八路军之后,因为觉得妻主回不来了,北山夫郎就想要偷偷逃回爹家去,结果不成想被北山爹发现,就被狠狠地打了一顿。这事儿丘阳很多人都知道。
然而村里那些被公公打的小夫郎,很多却觉得北山爹打他女婿打得好。他们说北山夫郎真是个蠢东西,就因为他妻主去参军了,便要抛弃公公和孩子回到爹家去,这样忘恩负义被打也活该。可是放到他们自己身上,他们却觉得公公打他们是不对的。事实上,就像村里女人打夫郎一样,公公打女婿多少也都会有些原因。可是不管怎么讲,虽然不能说女婿真的一点儿没错,但公公也不能因为他们有错就动手③。
注释:
①来自现代遗传学理论,女儿和父亲的亲缘系数为0.5,和夫郎应当为0。根据基因传递的理论,亲缘关系的亲属越近,相互的利他性就会越强,这是由基因演化出的动物本能所决定的。具体理论请参考《自私的基因》([英]理查德·道金斯)。
②因此本文中公公和女婿之间的矛盾应当被称为“人民内部矛盾”,但由于秋穆的设定是在苏联接受教育的,所以她并没有听说过这个词。
③另外要解释一点,本文中公公打女婿和女人打夫郎有一点不同,在于女人对男人有绝对体力优势,而公公对女婿却并没有。男人不敢还手是由于畏惧女人的实力(这种实力不光体现在武力上,更体现在女人掌控着全家人吃饭的经济地位上),而女婿不敢还手则是由于妻主会向着公公,归根结底还是畏惧女人的实力。
☆、第五十五章:乞讨
总而言之,夫男会肯定不能禁止打过女婿的公公参加,但究竟该怎么对他们进行教育、制止打女婿的行为,则就是夫男会的事儿了,也不该归秋穆和其他村公所干部来管。
秋穆完成了一天的调查任务,便回到村公所开干部例会,开完会之后就和李有河一起回家了。两人吃了晚饭之后,天便已经完全黑了。秋穆看今天天气晴朗,突发奇想要拉李有河出去认认星空,结果刚一出门就感到一阵寒风吹过来,冻得两人连忙又回到了屋子里,把炕底下生上了火便赶紧睡了。
第二天早上,秋穆是被冷风吹醒的,下炕一看,炉灶里的火早就灭了。冷风从那扇关不严实的木门的缝儿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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