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般开展调查时,技术科意外有了新线索。
在从现场带回来的连云驰的一瓶非处方药瓶身上,发现一枚新指纹,经对比,指纹是一名有偷窃伤害罪前科的惯犯留下的,叫韦昌华,百城东县人,年前才出狱,现人就在百城,近期时常在案发片区出没。
这一最新线索让高强度忙碌了几天的刑侦队振奋不已。吴胜堂更是主动请缨带队抓捕,盯梢从前天开始,只是那韦昌华似乎有所警觉,连续两天未见踪影。
身为队长,易彬一向率先垂范,不落下任何一次行动。这次的抓捕由吴胜堂主帅,他后援,连轴忙了数十个小时,直到方才回来稍作休息,凌晨再去换班。
虽有倦意,但他毫无休息的yù_wàng,他在等一通电话。
对于同侪的推断,他不是不赞同,只是多年的刑侦经验和直觉告诉他,就算韦昌华是凶手,也并非杀害连云殷的真凶。
直觉并不可靠,他需要证据。他正在等待的,就是一个可以间接证明自己直觉的证据。
燃尽的烟灰带着微温的热,几度落在手背,终于唤回他的神思。
看了眼自燃过半的香烟,他动了动手,将之捻灭于烟灰缸,与此同时,目光触及放在一旁的钥匙。
那是702的大门钥匙。
平静无波的面容微动,一直深锁的眉宇不由舒展,他伸手取过来。
只是一把很普通的钥匙,甚至没钥匙扣,是向梓桑直接从钥匙串取下的。他清晰记得当时的她,眼眶微红,面容隐忍悲伤,费了很大劲才取下,钥匙递到他手中,大大的双眼一瞬不瞬看着他,声音低哑轻颤:“警察同志,钥匙给你,请你们……尽早抓到凶手!”
他从来不曾想过,会以这般的方式,走进自己的梦中,如此真实的直面那双眼。
看到她的那一刻,他心口蓦然一窒,甚至忘了呼吸,只是懵怔恍惚望着她,而那一霎,垂暮的天际乍然劈开一道银光闪电,惊扰了所有。
那双眼,那双眼,那双眼——
就那样从氤氲迷离的梦境中退去,如此真切的呈现他面前。
他静静望着躺在手心的钥匙,平静神色下,已经流转太多不明情绪。他承认,相对案件,他似乎更关心,这个叫向梓桑的女孩。
为何有着与他梦中如此神似的眼眸?
那双眼,出现在他所有的梦中,几乎陪伴了他近三十载的全部岁月。
他握着钥匙,靠上椅背,缓缓合眸,记忆如细长丝线,引着他,回到那天的画面——
“我跟你上去,可以吗?”女孩震惊的表情很快收起,目光与自己直视,是请求,也是一种决心。
他尚未开口,阿虎已抢先一步,显得十分惊讶:“易队,702是第二案发现场,那小向不就——”
他用眼神制止同事的疑问,对她说:“当然可以。向小姐,麻烦你。”
三人一并上楼。
只是走在最前的向梓桑脚步越来越慢,还一度用手压着鼻息,另一只手伸进背在胸前的双肩包,似乎在找什么。
“小向,你是在找钥匙吗?”阿虎也注意到了,大步一跨与她并肩,主动搭话。
只见她停了动作,朝阿虎摇头一笑。
的确不是在找钥匙,因为上楼前她摸了侧袋,显然是确认钥匙所在。
他没说话,静静跟在二人身后,拾级而上。只是目光总不由追随那个秾纤合度的背影。
她身高中等,一头扎高的马尾,一袭湖蓝上衣配米色七分裤,一双普通的浅色帆布鞋,除了挂在颈脖的红绳银块,身无饰物,简单素净,很像学生;而一张下巴微尖的小圆脸让她更显低龄,五官的每一处都是恰宜的好看,尤其皮肤特别白,莹润细腻,似块薄玉。
上楼后她一直没说话,肢体语言也不多,头微低垂,双臂收在前侧,步态规范轻缓,显得十分谨慎。
望着她不时甩动的马尾,他突然有点后悔,对她直言702是第二案发现场。
快到七楼时,她迟慢的脚步猛地止住,身体因惯性眼看要后倒,却在他伸出手时又自己迅速抓住扶梯,维持了平衡。
对自己的举止似乎感到抱歉,她转过头,满含歉意看着他和阿虎,只是手捂着口鼻,眉头又蹙得紧,似在努力憋气,同时忍耐着什么。
“怎么了小向?”阿虎关切问道。
“没事。”她摇头,放下手,一脸歉色,低声说:“味道……太难闻了。”
“是挺难闻的,”阿虎点头,“就这天气,要不是昨晚下暴雨降温,那几副尸体早就臭完了,不过我们习惯了,倒是为难你,小向。”
“没关系。”她再笑笑,同时往后看了他一眼。他一脸平静,回视她的目光。
“小向,你就在这儿吧,”阿虎提议,“钥匙给我来开门就行。”
她正要开口,这时,隔着半层楼的台阶上,林寅从701走出来,看到他便说:“易队,东西全收拾好了,尸体我现在就让人抬回去。”林寅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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