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带来的狗是金毛犬,那种没有攻击性的狗,连小孩都不会怕,何况她一个成年人。
“我家啤酒还没吃东西,你和这里负责人要点狗粮!”
简溪没有反应过来席靳扬的话是什么意思,一旁的霍霆琛开了腔。
“啤酒是他养的一条金毛犬,平日里会带来这边!”
简溪“嗷”了一声,然后道:“那你让侍者带我过去吧,反正我闲着也是闲的,你就在这边和他们聊吧!”
霍霆琛点了点头,然后招呼侍者带简溪过去……
简溪见到席靳扬养的金毛犬那一瞬,就喜欢上了这个毛发打理干净、憨头憨脑的小东西。
啤酒是一只刚满一岁的幼年犬,年纪不算大,但长得很大,脖子上系着一条苏格兰红格的围巾,看到简溪向自己走过来,手里还拿着狗粮,立刻从趴着状态变成坐立状态。
为了表现自己的憨态可掬,它冲简溪伸着长长的舌头。
看这么会卖萌的小家伙,简溪心情一下就好了。
用手摸了摸它脑门,自言自语道:“为什么给你起了啤酒这个名儿呢?”
金毛犬听不懂简溪的话,但是听到“啤酒”两个字,还是友好的向简溪伸出自己的一个前肢。
简溪接过啤酒递过来的爪子,感受沉甸甸的爪子在自己小手里乱扑腾,兴奋的像是个小孩子,简溪笑。
都说金毛犬是个很聪明的犬科物种,这话确实不假,它就像是能听出你的话似的,不断对你示好。
拿了狗粮给啤酒,简溪坐在一旁的长木椅上,拿出手机拍它吃东西的样子。
自顾自和啤酒相处了好一段时间,以至于她都忘了自己是跟霍霆琛过来的。
吃了狗粮后,吃饱的啤酒,憨憨笨笨的爬上长木椅,将前肢搭在简溪的腿上,找了一个舒服的姿势趴着。
看这么会享受的金毛犬,简溪摸它油亮的毛发。
“就你这么会享受,以后懒得连路都不肯走了!”
像是听懂了简溪的话,啤酒拿前肢抓了抓她的腿,抗议她对自己这个不满意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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