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仓家的那个新娶的媳妇,人长的真俊。就是不太爱出门,我有次串门,看见银仓媳妇正在绣花,手可巧咧。”高登此时正趴在一颗树上,嘴里喃喃自语。而对面隔着一排房子和一条街,二个女人正一边唠着家常,一边手里缝着衣裳,丝毫没有发现她们正聊着的话语,一字不差的从一个少年的口中复述了出来。
只用了一个月,高登就能把看到的口形全部复原成听到的话。一开始他还是在和人说话时边说边看,后来发现有好几个人看他的眼神都有些不对,这才发现说话时盯着人看对于说话的一方是多么的不自在。
于是他又想了个主意,偷听偷看,谁让他还有一双狗耳朵呢,于是他就在离人较远的地方,找个不引人注意的角落,看口辨音。
这个法子真心好用,没人会注意几十米外有人偷听偷看,一开始听声音记口形,高登常常出错,但随着观察的深入,细致入微的口形差异和舌头的灵敏动作与各种声音之间,仿佛有了一一的对应关系,总结出这个规律以后,高登辨音的准确率速度上升,短短一个月,高登就飞快的掌握了这个本领。
现在已经进入了初冬,地里的活也少了,高登有时间就坐在学堂一面的山坡上,津津有味的“看课”,现在他又和以前的小伙伴们在一起玩了,一来时间已过去数月,二来现在他可以自豪的说,我学的比你们好!
也不知道是不是登天果的原因,自已记忆力比其他人要好的多,几乎是过目不忘。这一点他自已也没有发现,但是当和狗蛋、二娃一起,他们在做作业时,想不起来的字,自已一口就能说出来,写错的字,他马上就能指出错在哪。这一点让众多伙伴佩服无比,他也洋洋自得,沾沾自喜。
他发现别人都要通过做作业,反复练习才能记住的字,自已只要看一遍,顶多再写一遍,就象是刻在了脑子里,再也不会忘不会出错了。和其它人一比较如此大的差异,高登再迟钝,也明白肯定是登天果的原因了。在吃果子之前自已虽然也脑子灵活,经常上房揭瓦上树摸鸟蛋,干了坏事跑的比谁都快,但和别的伙伴差距没那么大啊。现在自已的表现和他们比完全是一个天一个地嘛。
高登心里有些不踏实,要是让人知道自已吃了所谓的大黄参,高员外会不会把自已也给吃了?
就在高登意识到自已与众不同而想要藏拙的时候,二娃给他传话——夫子有请。要是以前高登肯定兴高采烈的就去了,但现在意识到不同之处,高登有些疑神疑鬼。他问二娃到底夫子为了何事找他,二娃有些脸红:“上次你替我写的作业让夫子发现了。”
高登心里咯噔一下,完了完了,怕啥来啥,被夫子发现了,高登转身就想跑,二娃一把拉住,“登子你走错了,夫子住在这边……。”
高登忐忑不安的低头站着,夫子正在一张书桌后坐着,桌子上摆放着二娃的作业,“你说,这几个字是你写的?”“是”高登不敢多说一个字,心里那个悔啊,上次为啥手这么贱,替二娃写什么作业啊,他不会组词就让他不会去,还是太爱出风头,太爱炫耀了。高登自我总结着。
这时又听到夫子说“抬起头来。”高登抬起头,面无血色的看着夫子,夫子略一皱眉,“老夫长的有这么吓人嘛?你又不是老夫的学生,又没挨过我的戒尺。”夫子一边说,一边饶有兴趣的看着他。
听夫子的语气轻松,高登也从自已要被吃掉的臆想中醒过神来,“你以前练过字吗?“没有,从来没练过”。“那你是从哪写的这一手好字。”“就是照着夫子您写的字学的”。嗯,李夫子心里想,应该是真的,这字虽然笔划上的功夫差了点,但用笔和转折气势都和自已有八分相似了,想到这里,李夫子越发的欣赏高登了。
高登也正奇怪,怎么夫子看他的眼神这么奇怪,好象看到什么稀世珍宝一样。高登不由又胡思乱思起来,
“你为什么不上学堂?”“我爹不让上,他说识字无用。”“愚昧之见,只知道在地里刨食,哪见过外面天地。”李夫子有些忿怒,但这句话一出口,他就发现有些不妥,人家的儿子还在跟前站着呢,自已怎好编排人家。李夫子当下换了口气,和颜悦色的对高登说“你可愿随我学习写字?”“我愿意,只是我爹不让。”李夫子一口气又堵在了胸口,这种愚夫,他也不好多说,就对高登说:“不要管你爹,只要你愿意学,我就去找你爹,一定要让他答应让你上学。”“我愿意”,高登毫不犹豫。
高登摸着桌上的宣纸和毛笔,既新奇又熟悉。以前他看见的多了,但是只有寥寥几次用过伙伴们的,其余都是自已用手指头在地上比划,这套学习用具全部是李夫子给他的。高登知道这应该也是他爹的条件——一文钱不花,另外如果农忙时节只上半天课或停课。
李夫子也很满意,得天下良材美质而教之,就是他这个当了几十年老师的最大心愿了,没有认真练过就能写出那种水平的字来,这等人才怎么能让他埋没呢,一定要让他在自已手上雕琢成器。
转眼又过了一月,今冬的第一场雪已经下了,地上一片银白,高登正拿了个树枝,弯着腰在雪地上写着字。
李夫子隔窗看着这个得意门生,正是百感交集,没想到啊没想到,在自已暮年的时候,能得到如此佳弟子。只是十天功夫,高登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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