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去以后,我开始感觉到不自在了,毕竟我实在不喜欢夜店这种地方。其实我的初衷也无非就是想气一气秦乐天而已,顶着这身装扮回家。告诉他我去过夜店,应该够他气好几天了。
十分钟之后,在喧闹的音乐声中,我突然有些想念起秦乐天来,想念起那个安静温暖的家来,于是我对amy说我要回家。
彼时她正在和一个肌肉型男贴身热舞,两个人就差没当场圈圈叉叉了。
她说好吧,但她现在没空送我回去,让我自己坐车回家。
正当我准备离开舞池的时候,突然冒出了几个十八九岁的小混混。围着我跟吃了yao头丸似的扭了起来,还不停地发出夸张的欢呼声。
这要是还在中国,我早就一脚把他们踹飞了。可是现在在澳洲,我英语不好。不敢动粗,否则到了警察局我都没法好好为自己辩护。
于是,我选择沉默以对,想着等这群神经病自己h完就会歇了。没想到他们像上了发条似的,围着我转圈圈,其中有个高个子还上来准备搭我的肩膀。
没等我动手。就听到那个高个惨叫一声,然后其余几个小混混也停了下来。
“h!原来是你的女人啊,早说嘛!”他们像老鼠见了猫一样,连爬带滚地走了。
我转身,只见在不断变换的光线下,穿着新潮的表情严肃地看着我,和夜店轻浮的气氛格格不入。
“这个地方,不适合你;这种妆容,更不适合你。”说这话的时候,他的眼神比平常多在我脸上停留了片刻,便很快移开了视线。
要是别的男人这样看我,我一定会很排斥,可是他的目光沉静、内敛,并不让我觉得讨厌。
他很绅士地对我做了一个“请”的手势,“走吧,我送你回家。”
说完,脱下自己身上的灰色外套,轻轻地披在了我的肩头。
那些人好像都认得他,纷纷自觉让路,我就这样很顺利地走出了人头攒动的夜店。
一边发动车子,一边对我说:“以后不要再来这种地方,那些人刚刚吸完毒,所以特别亢奋。”
“吸毒?”我这才有些后怕。
“这里和国内不一样,十几岁和二十出头的小老外是最叛逆,最惹不得的。今晚还好有我在,否则……”他没有再继续说下去,只是又对我强调了一遍,“总之,以后不要再来。”
一路上,他没有再和我说话,只是在车里放起了怀旧的钢琴曲。那悠远绵长的乐声,仿佛从时空的另一头传来,让我又联想起了他那天在僵尸游行上的那一身“吸血伯爵”装扮。
他真是个特别的男人,整个人就是矛盾的集合体,却又能将这些矛盾恰到好处地融合在一起——穿着时尚新潮,性格却成熟稳重;气质优雅高贵,但又透着一丝邪魅轻狂。
后来的后来,我就睡着了,直到他叫醒了我。
“已经到了。”他推了推我,力道拿捏得恰到好处,就像他整个人给我的感觉,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是那么恰到好处。
我这才猛然惊醒:自己竟然毫无防备地在一个不算很熟的男人车上睡着了。要是对方是坏人的话,我现在早就……
下意识地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衣服,我这才舒了一口气,对他说了声谢谢。
他并没有因为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举动有半点不悦,对我优雅地笑了笑:“不客气,大家都是中国人,在异国他乡都不容易,以后多多照应。”
我恩了一声,刚准备推开车门,他就抢在我之前很有风度地为我打开了车门:“再见,晚安!”([m.biquwen.cc 笔趣文]。)
第 154 章 第一百五十五章 激怒(2)
推门进屋的时候,其实我的内心是有些忐忑的。
虽然一开始就是为了气秦乐天才整了这么一出,但当我真的这么做了以后,连我自己都觉得自己有些过了。
客厅里很暗,没有亮灯。
我打算就这样偷偷摸摸地溜回自己屋里,因此也没敢开灯,就着手机微弱的光线一路摸着墙壁往自己的房间走去。
可是,摸着摸着,我好像摸到了一个软软的东西。
定睛一看,我吓得倒吸一口冷气。
是秦乐天!
墨尔本的春天夜里很冷,冷得像是冬天还没有过去。而秦乐天的身影,就像是一座冰雕伫立在窗前。
他的视线所及之处,刚刚好是方才停车的地方。所以,刚刚他全部都看到了,也全部都听到了?
感受到我的碰触,他冷冷地转过身来:“你终于舍得回来了?知道现在几点了吗?知道我给你打了几个电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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