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想着,他忽然开了口,她抬起头朝他望过去,他已经坐了起来,郑重其事地看着她说:“离开周家奕吧,不要弄到我这个下场。他们这些有钱人,从来都是拿我们当玩具,高兴的时候,你就是哭,他们都会耐着心哄你,他们不高兴的时候,你就是笑的灿如莲花,他们也觉得你碍眼。”
☆、133 另一个情敌
133另一个情敌
陈之叶敛起目光,沉默着低下头去。
那个时候,她作梦都想要离开周家奕。特别是午夜惊醒的时候,看到身边的他,她都会想,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才能结束。她每天生活在压仰与束缚之中,几种喘不过气来,只有在工作的时候,才能短暂地忘掉自己目前这屈辱的生活。有的时候,她下了班,就喜欢一个人在马路边走,看着街边的灯影,看着来往的人群,她甚至想,如果能一直在街边这么走下去多好。可是,她还是要走回到别墅里去,那种无奈,有谁知道?
她现在解脱了,情窦初开时遇到的那个人就站在不远的地方,张开双臂等着迎接她,但为什么,她会觉得那样沉重?不光是因为她当年的不告而别,不光是因为她和周家奕有过这么不堪的过去,更多是因为一些连她自己也说不清楚的东西。
好久,她才叹了一口气,问:“我我还是有些不明白,你和素姐的事,为什么会上报纸?”
“她有的是钱,又认识那么多人,别说买下一个三流报纸的版面,就是买下整间报社,又有什么奇怪的?”
“是她?”她更想不通,“她为什么要把你们的事说出来?”
“之前她怕我离开他,用尽了手段来要挟我,现在,她有了新的目标,自然是要一脚把我踹开。其实,我也早就想脱离她,只要她和我说,我一定滚的远远的,可我没想到她会用这样的方式。素姐喜欢养男人几乎人尽皆知,没有人笑她,也没有敢把她当成笑话来看,她怎么样都没关系,可是她却毁了我。就像她以前要挟我的那样,不过是动一动手指手,不费吹灰就让我死无葬身之地。”
他说的有些激动,胸腔急剧地起伏着:“陈之叶,你听我的话,离开周家奕,躲他们远远的。”
杜云泽的话触及了她的心事,而她始终害怕的事情,也终于发生在他的身上。到底是没人能躲的过,只要做了错事,无论你躲到哪里去,无论你用什么样的方式在赎罪,终有一天会被某只手从阴暗的深处将那些丑陋不堪的东西挖掘出来。
她觉得害怕,也许明天,她和周家奕的丑闻也会刊登在报纸上。
可是,事情还能挽回多少?见过他们在一起的大有人在,谁能保证他们永远都不会说出来?众口烁金,积毁销骨,就算给她一万张嘴,她也说不清楚。
从杜云泽的家里出来,时间已经很晚了。她一个人沿着马路边走,忽然觉得茫然。也许她不应该再贪恋什么,就这样抛开一切,那样会快乐的多,自在的多。
路上的行人渐渐多了起来,街灯渐次亮起,一盏一盏的,好像初升的太阳,又像一颗颗璀璨耀眼的珍珠,沉着街道蜿蜒而立。
正值下班的高峰期,车子又开始像蜗牛一样在路上慢慢地爬行。她看见一辆公交车里,一个女孩子剥了一颗糖,嘻笑着往男孩子的嘴里塞,那个男孩子一个劲地躲,微微皱着眉,似乎是很讨厌吃糖,但嘴角却挂着一丝难察的笑意。
曾几何时,她也有过这样青涩而美好的时光,可是,她和周家齐的关系却仿佛被时间机器给搅的有些怪,明明是很近的距离,却又仿佛隔着什么,如同一层薄薄的纱帐,触手可及,却感受不到任何温度。
*
陈之叶怎么也想不到,会接到安蒙蒙的电话。事实上,她只依稀记得安家的两个姐妹,长的有几分相像,但无论是从五官还是气质,却又有很多不同的地方。她不知道哪一个才是安蒙蒙,但那个不同寻常的目光,似乎又告诉了她答案。
安蒙蒙约她在一家咖啡厅里见面,陈之叶犹豫了一下,还是欣然赴约。
这家咖啡厅的老板是一个比利时人,留着极普通的小平头,喜欢穿的西装笔挺,扎一条颜色很鲜艳的领带。陈之叶每次见到他,都会觉得他的领带花哨的有些俗气,但他会用荷兰语对她说:小姐,这是我们国家最时尚流行的搭配。
推开咖啡厅的门,就听见清脆的一声铃响,立即有侍者上前来招呼。她很礼貌地说:“我约了安小姐。”
那人心领神会地点了点头,比划出一个请的姿势,然后走到前面去带路。
比利时老板正在柜台里煮咖啡,看见她便客气地同她打了个招呼,她朝他微微一笑,然后便随着侍者往咖啡厅的深处去。
安蒙蒙坐在一个角落,大概是有什么顾忌,特意避开玻璃窗,选了一个那么不起眼的位置。
她穿着一件国际大牌的衬衣,领口松垮垮地系着一条烟灰色的围巾,深色的长筒阔腿裤外加一条极细的小皮带,显得干练高贵。到底是富豪千金,时间很多,也很有品,连细节都处理的很妥贴,举手投足间都有一种高贵婉约的淑女气质。
陈之叶一眼认出她来,径直走过去,还没来得及开口,安蒙蒙却率先伸出手来:“陈小姐,你好。”
☆、134 收起你的恩惠
134收起你的恩惠
“你好。”
陈之叶故做从容地在她的对面坐下,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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