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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天,陈之叶每天下班回家的时候,总能看见周家奕站在院子里,颐指气使地训雷霆,起立、趴下、伸手、转圈,如此重复,乐此不疲。偶尔,还会给“童工”小何放假,然后支使她炒菜做饭,于是,她只好换了衣服,系着围裙跑到厨房去扮“贤妻良母”。
直到她把菜端上桌子,他才肯进屋,洗了手坐下,抓起筷子就吃。陈之叶瞪他一眼,他却犹未察觉,只顾着挑三捡四:“下次蘑菇可以炒的再嫩一点,水放少点就没这么多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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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之叶约苏丹喝茶诉苦,先是把周家奕大骂了一通,然后才神秘兮兮地说:“我觉得周家奕和褚子欣一定是吵翻了,甚至是到了水火难融的地步,换作平时,他早就出去约会了,哪里还有这些闲情逸致?”
苏丹抬眼瞟了瞟她,表情暧昧地说:“你倒是很了解周家奕啊。”
她一时没看懂苏丹脸上的表情,于是自顾自地答:“什么了解不了解的,反正他这个人脾气坏的要命,苦了我,整天被奴役。”
“可是,褚子欣这几天看起来心情挺好的,笑脸迎人,工作积极性强,一点也没有失恋的样子啊?”
“所以才奇怪。”陈之叶把勺子从茶杯里提上来,放进嘴里吸了吸,“我这几天看见周家奕,都觉得有点高深莫测,谁知道他又憋着什么气没处撒。反正,我没事的时候就躲他远远的,免得受波及。”
“看你那点出息!”苏丹恨铁不成钢地瞪她一眼,“其实,我觉得周家奕这人也挺不错的,就是你把他看的太洪水猛兽了。想想看,除了逼你跟他在一起之外,他把你怎么着了?管吃管住,买房买车,如果你换一种心态,好好跟他过,也未尝不可。”
陈之叶郁闷地皱皱眉,五官几乎挤作一团:“大姐,拜托你醒醒好不好?就算当初不是他逼我,就算我换一种心态对着他,我们之间的关系也不可能有什么改变。他和褚子欣早晚要结婚,到时候,我就是名副其实人人得而诛之的小三儿。再说,我欠他的钱,他对我也不好,那些凶神恶煞、一逼二诱三压榨的场面简直历历在目。所以,我还是乖乖听话,当他的情人,当他的宠物,等着他一脚把我踹开。”
其实她嘴里这么说,但周家奕要什么时候才会“踹”开她,还是个未知数。
她曾试过几次,先是狂肆无度地大把地挥霍,结果他无动于衷,再是主动挑衅,他仍是不把她放在眼里。接二连三的动作,不但没让周家奕对她反感,她反倒从他的眼里看到一丝玩味。她觉得不可思议,于是故意去忽略这种感受,但是眼看着时间一天一天地流逝,而周家奕却似乎并没有一脚“踹”了她的打算。
晚上回家的时候,周家奕照例在训练雷霆。雷霆明显比以前有了进步,动作娴熟迅速,按照指令完成以后,还会摇摇尾巴,向周家奕邀功。
周家奕拍了拍它的脑袋,转过头来对陈之叶说:“你去换件衣服,咱们出去吃。”
她一脸戒备地问:“去哪儿?”
每次跟他出去,都不是什么好事。特别是上一次,害的她身份揭穿,差一点抬不起头来。
周家奕看出她的顾虑,眉梢微微一纵:“反正不是什么宴会。你要是不想去,就在家里呆着,帮雷霆洗个澡什么的”
陈之叶想起之前给雷霆洗澡那混乱不堪的场面,不等他说完,就立即大嚷着:“我去!我去!你等我一会儿,我马上出来!”
这一招屡试不爽,周家奕看着她惊措的表情,微微笑了笑,之后就开了车库,把那辆路虎提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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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之叶换了便装,随便扎了个马尾便跑出来。她这样打扮,又是一种风格,清新的犹如路边的白花,仿佛正值豆蔻,青春洋溢。
周家奕带她去吃野生河蟹。
那是一家小餐馆,在巷子深处,极不显眼的地方。砖木结构的小民房,连招牌都是随便拼了块木板,用油漆随意写的。餐馆外面搭了个临时的雨棚,放了几个盆和玻璃箱,里面全是张牙舞爪的河蟹,咕噜咕噜地吐着泡泡。因为一直有河蟹不断运过来,所以地面上一直是湿漉漉的,还有一股腥气扑面而来。
陈之叶随着周家奕走进去,发现整个小餐馆只摆了几张桌子,包间看上去也比较简陋,没有门,只用帘子跟外面隔开。
她怎么也想不到,周家奕会来这样的地方。首先,这餐馆和他的身份不符,其次,卫生条件也差,他一个有洁癖的人,怎么受的了?但周家奕很显然对这里轻车熟路,连招呼也不打,直接往小包房里去。
陈之叶提着裤管,点着脚尖,像只敏捷的小猫,三两下蹦过去,掀开帘子一瞧,发现所谓的包间,也不过尔尔,一间七八平米的小屋子,墙皮已经略微发黑,有几处还剥落了一片。
包间中间有一张圆桌,周围放了四把椅子,椅背上黑渍渍的,还有被烟头烧的洞,露出里面黄色的海绵。
她没有动,只看着他脱了薄外套,拉出椅子坐下去,微微有些发愣。周家奕大概也发现她的失神,眨了几下眼,问:“怎么?嫌这里环境不好?”
陈之叶摇摇头,说:“只是奇怪,你这样一个万事讲究的大总裁,怎么会来这种地方。”
“嗯?”他有些不解。
“在家里都那么挑三捡四,菜汤把盘子边弄脏了,你都要说我几次,所以我很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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