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一两下,指不定哪日我练到邪门歪道上去了,走了火入了魔,你都不得知晓。我拜了韶华将军为师,你若不放心,一会儿带你去见他便是。”
“韶华将军?”常臻微惊,“你是说……杜绍榕?”
林烨点头:“以前不曾听淳姐姐提起过,我也是最近才得知,这韶华将军,原是淳姐姐的大哥。”
常臻更是震惊,十一年前北疆入侵,韶华将军纵横沙场,运筹帷幄。以虚岁二十一的年纪威震四方,一战成名,战后却迅速销声匿迹,下落不明。坊间更传说韶华将军被朝廷暗杀,葬身深谷骇浪。想不到,此人竟还活着,还就活在自己身边。
林烨把吓傻了的店小二从地上拉起来,拍拍肩,“得啦,人都走了,小喽啰而已,不必惊慌。被我家兄弟一挫,定不会再来。”
小二眼珠子快掉下来了似得,盯一会儿这个,又盯一会儿那个,长出一口气,这才发现背后衣服被冷汗打的湿透,冰冰凉凉贴在身上:“今儿多亏了二位爷相救……否则小的这门面恐怕就保不住了。”
“你可知这群山贼是什么来路?”
小二看这适才和气的黑衣公子忽严肃起来,正色道:“小的不确定,但前阵子听说西芒山上头的村子被一伙儿山贼给端了,杀了好些村民,还占了住处,说不准,是同一伙人。”
小棠和老程一直在楼上躲着,这会儿听见下头没了声响,才小心探出头来。女孩子毕竟细心,一眼就望见常臻手臂上红殷殷的,低呼一声,咚咚咚跑下来:“小二,快去买纱布和上好的止血药,再烧壶热水来。”
“不必了,擦伤而已。时候不早了,我还想会会那杜师父。”常臻吩咐道:“小二,叫辆马车来,去城北浅草院。”
店小二自是察言观色的能手,见黑衣公子语调不高但颇为坚定,忙支了银子,不敢有违。
马车吱吱呀呀慢慢行进,老程跟马夫坐在外头,沐着夕阳,有一搭没一搭聊着。
车里,小棠轻轻解开常臻臂上被浸透的帕子,小心用烧酒拭去暗红的浓血,常臻下意识一抽,眉间不易察觉地皱了皱。
“哎呀……”小棠倒吸一口气。
林烨见状凑过来,见那伤口有一掌长,皮肉外翻,深及见骨,还在不断往外渗血。埋怨道:“还说是擦伤……我看着都疼……稍偏一点,怕是要挑断手筋。”从她手里拿过药粉,蹲在常臻身旁,细细涂抹。
常臻轻叹口气:“不打紧。”任他弄着,眼神远远飘进铅色低云里,出神。
林烨皱了鼻子,正准备数落他人前卖弄武功,得不偿失,斗了半天法,连那汉子是谁都没搞清楚。抬眼却见他神色辽远,紧抿着唇,身上像笼了一层清冷冷的雾霭,模模糊糊,看不透彻。心头一哆嗦,没敢出声。
常臻脑子里乱如麻,冒着一股无名火,尽力压制着,实在憋闷的慌。
林烨竟然瞒了这么多事?以往可都是相知相信,无所不谈,如今虽一样的谈笑风生,可为何有了这恼人的疏离感?
虽说他不是归自己所有的玩物,有自己的想法作风纯属正常,一年时间也不算短,会发生何事也难于掌握,另一方面,因太过忙碌之故,基本断了联络,算不上他的错,可就是……
心里空的慌,悬吊半空,怎么也抓不到支点……
还有,方才那山贼头子到底是何来历?
他使的尽是劈石剑看家招数,可据自己所知,劈石剑的最终传人早已于十一年前北疆之战中离世,而与他同归于尽的,正是师父兼刀剑巨匠——莫水留。
想到师父的惨死,心头又压上几分郁郁。
莫水留是个怪人。
身高八尺五大三粗,却练得是以轻巧灵活为重的鹤天刀。
生的彪悍强壮如猛虎,铸造的刀剑却不论是柄还是刃,都精雕细刻,细致如女子。
虽身在江湖,却深信圣人之言,认为国仇家难,匹夫有责。
那一年北疆耳羌族集合草原各大部落,大军犯境,泠州守关将士虽竭力维持,却顶不住蛮人的高头大马,金盔铁甲,几天功夫就失了守。而泠州地界冰封霜冻,援军行进缓慢,又遇上雪崩山摇,还没等到达目的地,就已失却士气,丢了胆魄。
莫水留在泓州得罢消息,心急如焚,捶胸顿足,立即召集天下江湖豪士,打着保卫乡土的旗号,迅速北上。
蛮军虽蛮,但不乏高强之士,比方说,劈石剑传人阿尔勒。
听说那一仗,埋葬了百八十武林英杰,也歼灭了蛮军三成将士,为朝廷换来了一个月的喘息。
后来,年轻的韶华将军主动请缨,率领一队年不足十八,精力充沛,血气方刚的少年骑兵,夜以继日抄远路,绕过风雪之地,偷袭蛮军侧后方。蛮人勇猛有余,但不擅战术,各部落间又不够团结,易生罅隙,突然被横插一刀,顿时乱成一团,溃如蚁散。
如果那贼汉是阿尔勒的后人,莫非北疆重创后准备卷土重来?
若不是,那他又是谁?
一身功夫,为何又沦落到又杀又抢的地步?
师父死讯传来,已是三月之后。
莫水留与阿尔勒苦战四天四夜,不分胜负,直至最后,一人剑刺穿心,另一人横刀断喉,双双倒地,化做泥土。
那一年,常臻刚满八岁。
师父临走时,留下麒麟双刀和鹤天刀谱,还有一封简短的家书。
“臻儿吾徒,务必至和至德,至情至性,会武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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