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肉多金贵,是他一旦敢露肉,大少爷就敢看画似的盯着他长看。
于是小鹿就希望自己快点长,长成个虎背熊腰的彪形大汉。他虽然不出门没见识,可据他所知,当兔子的小子们都是婀娜清秀、不辨男女的品种,而大少爷生得高大,差一点就也是个虎背熊腰。一个虎背熊腰,应该不会再爱上另一个虎背熊腰。
小鹿想长,也的确是真在长。前几年他长得慢,怎么拔节也还是少年的面貌和身量,到了他十八岁这一年的春天,他那一身骨架子忽然结实了起来,上嘴唇也生出了一层淡淡的青色茸毛。
小鹿找来一把剃刀,每隔几天就涂上一脸肥皂泡沫,虚张声势的刮胡子。大少爷也刮胡子,刀锋掠过下巴,会刮出嚓嚓的声响。他的茸毛还细软着,刮不出声音来,但是总比没有强。刮完胡子洗完脸,小鹿照镜子,看不出自己到底有多丑,单是心里暗暗的快乐。
小鹿快乐了,大少爷也很快乐,因为他老子终于还阳回春,又掌权了。
二十二岁的大少爷,已经很明白了事理,甚至成了程廷礼的驻平总代表。军务他不管,他只管交际。他生得英俊,性情也开朗活泼,又是吃喝玩乐的行家,因为是程廷礼的亲儿子,所以替他老子出面应酬之时,也比一般的人更有分量。
☆、第三十一章
在这一年的四月份,程家迎来了喜讯。
前几年的兵荒马乱改朝换代,成全了个在夹缝中求生存的程廷礼。程廷礼手下的兵马有限——也不只是兵马,他带了半辈子兵,一直是处处都有限,开疆辟土的功绩丝毫没有,好在他这“有限”也是有限的,没功绩,也没大纰漏,一路拆了东墙补西墙的过下来,他不但没把他的队伍带散,而且大大的聚拢了一笔财富,既可以供着他自己挥金如土花天酒地,也能把北平城里的独生儿子养成花花阔少。
在南京政府发动的北伐战争之中,程廷礼为了保存实力,练出了一手做墙头草的好功夫。去年南北打成一团乱麻,他在枪林弹雨之中施展绝技,今日投张明日靠李,一共也不知道换了多少个东家,结果最后他浑水摸鱼,竟是趁机抢了个察哈尔省的省主席来做,比先前还要得意威风。
他的队伍早就驻扎进了察哈尔的省会张家口,他也亲自在那里料理了许久事务,最后感觉“天下已定”了,他才沾沾自喜的启程回了北平。北平城里除了他那个充作全权代表的独生儿子之外,再没有谁能勾他的魂魄。至于小鹿——他愿意对这孩子疼一疼逗一逗,心里也存了一点邪念,但还没邪到要对着孩子下手的地步。
程廷礼总不回家,如今终于回来了,第一眼看到小鹿,竟是吓了一跳:“哟!”
“哟”完之后,他围着小鹿转了一圈:“臭小子,什么时候长得这么大了?”
小鹿做西装打扮,上身是白色衬衫外面套了青缎子马甲,天气热,他没打领结,衬衫领口的第一个扣子也没有系。对着程廷礼笑了一下,他声音很低的答道:“干爹,您都一年多没见着我了。”
程廷礼停在小鹿身边,和他比了比身量,结果发现小鹿在这一年里长了半头,再窜一窜,就要和自己齐平了。自己再暗暗算了算岁数,他不由得点头慨叹道:“可不是,十八岁了,大小伙子了。”
然后他移开目光,没敢再看小鹿。小鹿长得和鹿副官太像了,鹿副官死了十五年,他还没忘鹿副官的模样。先前小鹿小,是个孩子,倒也罢了;可是小鹿现在已经满了十八岁,十八岁的小鹿,活脱又是一个鹿副官。
程廷礼本来还想和小鹿多聊几句,但现在不能聊了,因为没法正视小鹿的眼睛。他忽然忙了起来,忽然有了无数的老朋友大人物要去拜访,忙得坐不稳站不住,非得立刻从小鹿身边走开不可。
他忙,大少爷自然也跟着上了发条。老子升了官,儿子当然是高兴的。父子两个上午出门,直到了午夜才回来。
大少爷白天走的时候欢天喜地,回的时候却是打狗骂鸡,因为在今天的晚宴上喝多了酒,肠胃里热烘烘的一直饱胀难受,头也疼痛,偏又呕吐不出,不能缓解。院子里的仆人们等到前半夜,以为大少爷必定是彻夜不归了,便各自偷懒,溜了个无影无踪。于是当大少爷弯腰站在院子里干呕之时,迎出来的就只有一个小鹿。
大少爷没吐出什么来,但是声势浩大,嗷嗷的作呕,仿佛要把肠胃从嗓子眼里翻出来。小鹿一手扶了他的胳膊,一手拍打他的后背。大少爷不领情,反倒含糊不清的摇晃着骂了起来:“滚一边儿去,你拍我干什么?我要喝水,给我拿水!”
小鹿没说什么,转身回屋给大少爷端出了一大杯凉开水。大少爷接过杯子一饮而尽,肚中瞬时增加了存货,沉甸甸的更难受了。
随手把瓷杯子往青砖地面上一扔,他把瓷杯子摔了个粉碎。紧接着蹲下来垂了头,他一口一口的干咽唾沫,又痛苦的哼哼唧唧。小鹿看他难受成了这样,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索性把一只手插在了他的腋下,拼了命的要把他拽起来。
大少爷是沉重的,如今醉透了,东倒西歪,更像是要散架子一般,重得不可收拾。小鹿好容易把他向上拽起了一半,不料他忽然一伸脖子一张嘴,“哇”的一声吐了出来。一边吐,他一边打着激灵晃脑袋,小鹿躲闪不及,被他喷了半条裤腿的秽物。
对待这样烂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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