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迪一哆嗦,清醒了几分,他害怕好友□□带着攻击的目光,这目光让他害怕。曾经一起长大的发小,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渐行渐远。
李兰迪觉得自己是好孩子,也可以算得上是个好学生,他有自己的目标,未来有很光明的路,有妻有子。
李兰迪很早熟,十三四岁时就会和小伙伴们躲在录像厅里偷看小电影,从脸红到坦荡,不过也就是几本袋子的距离,日本欧美,男的女的,很早就知道了男女之别,他喜欢女人,他知道。
可他的发小罗烈不同,非常不同。
李兰迪和罗烈同年,罗烈比他大几个月,这几个月清楚的划出了楚河汉界。李兰迪在教堂和妈妈做礼拜时,罗烈在巷道理围堵同龄人收保护费;李兰迪给邻居布朗叔叔修剪草坪换几块的零花钱时,罗烈的兜里已经有成卷的大钞……李兰迪躲在被窝里偷偷打飞机时,那个和他同年的少年已经在实践了,百无禁忌。李兰迪看许愿眼睛里出现星星时,罗烈看他的眼睛里也有了星星。
李兰迪觉得自己应该是个绅士,在英国他读的是私立,小格子西装打着领带,聪明礼貌。回国后上的是重点,宽松肥大的校服也洗的干干净净,礼貌聪明。
还是那句老话,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猴子不会喜欢狮子,老鼠从来不会爱上猫咪。世界上又有几个王子爱上灰姑娘的故事?那不是童话,那是神话!
李兰迪的母亲不喜欢罗烈,或者说她不喜欢罗烈的父亲老罗,这个女子很明白的表达自己的厌恶,即使这个人是自己丈夫的发小。连带着对罗烈也有那么几分厌恶。
孩子们的世界就是童话。李兰迪虽然不喜欢罗烈,但是不妨碍他们成为朋友。李兰迪喜欢街角那家的酒心巧克力,李兰迪一指,罗烈便去买!李兰迪喜欢四驱车,李兰迪一指,罗烈便去买!李兰迪喜欢林叶若的钢琴,李兰迪一指,罗烈便去抢!钢琴太沉,罗烈没抢到!
林叶若却被惊醒了,那个比他们还小两岁的少年淡淡一笑,轻轻的说处了人生的第一份哲理性语言“人不能惯,惯上了天,成了神,就只属于众生,不是你了!”
罗烈开始不惯着李兰迪了,李兰迪但凡有喜欢的,他就开始抢!然后两个少年开始滚在一起打的不可开交,那时,林叶若会磕磕绊绊的弹一曲命运。
☆、魔障
罗烈记得他第一次见到李兰迪,那时他刚和老妈回英国,被个魁梧的男人带到了一栋老旧别墅,妈妈和那人在门口便吵得天翻地覆,忘记了小罗烈。小罗烈听不懂,一个人推开了大门,爬上了老旧的楼梯,一层一层的爬,有隐约的音乐传来,断断续续。罗烈有些好奇,顺着音乐找去,推开了那扇门,却被绊了一跤,绊倒他的是个躺在门口地毯上睡觉的男孩,此刻半坐在地上,揉着眼睛,朦朦胧胧的望过来,漆黑的眼睛带着水色。罗烈喜欢这双眼睛,像黑宝石,喜欢就要想办法得到,所以他将手伸向了那对黑宝石。
自然,罗烈没有得到那对黑宝石,他得到了一顿胖揍。所以这成了他的执念,时间久了,便成了魔障。
因为这件事,李兰迪曾经有些怕罗烈,但是林叶若不认为,他认为存在既合理。李兰迪叫林叶若小叶子,罗烈叫也叫林叶若小叶子。李兰迪认为林叶若有些变态,因为罗烈天不怕地不怕,他只怕小叶子。
罗烈不喜欢缠着林叶若,因为那时候后小叶子还小,每天磕磕绊绊的弹着钢琴,罗烈不会英语,也没有朋友,李兰迪是他唯一的熟识,所以睁开眼睛就开始缠着李兰迪,rdy的叫个没完,这应该也是罗烈学会的第一句英文。罗烈的心很大也很小,喜欢就是全心全意,他会把最后一块巧克力送给了李兰迪,自己眼巴巴的看着;会把第一口冰激凌让给李兰迪,然后再美滋滋的借过来吃,他会把自己喜欢的统统给李兰迪,哪怕李兰迪不喜欢。
林叶若也是孩子,也想吃巧克力,也想吃冰激凌,试图要过两次后,都没成功,于是林叶若第一次和阿烈促膝长谈。
谈话后果很显著,李兰迪和罗烈变成了一对好斗的小公鸡,在间接的波及了林叶若后,林叶若可以完整的弹好命运的第一序章后达到了转变。或者说罗烈将在李兰迪身上积攒的所用经验,和吵架中学会的英语用在了社区和其他男孩子的对抗上。
当时罗烈只有六七岁,虎头虎脑,混血的小模样,还是有几分招人喜欢的。但是种族的隔阂摆在那里,小区里的其他男孩对这个黑头发,棕色眼睛的男孩有些排斥,总爱欺负他。刚开始罗烈试图用从俄罗斯带来的各种特产试图来贿赂那些比他大的男孩,效果还是可以,但是当零食吃完后,罗烈变成的小跑腿,男孩子们闯了祸,基本都推在罗烈身上,罗烈英文不好,也不愿意去磕磕巴巴的解释,他觉得男子汉讲义气,小胸脯一挺,全认了。可是其他人不这么认为,大人认为这个孩子是野蛮人和落后民族的产物天生带着劣根性,孩子们认为这个小子是傻子是白痴是懦夫。
于是,每天登门告状的人络绎不绝。罗烈的母亲也不得不拉着罗烈弯腰道歉,顺便将自己酿造的葡萄酒送给苦主。罗烈的母亲是个骄傲的女人,在俄罗斯时独自带着罗烈很是辛苦,很多人曾经暗示愿意分担下会视罗烈为己出,但是都被拒绝,在家里人多次催促后,毅然打包收拾行李带罗烈去了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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