乖宝不再发呆了,他那双大眼睛随时随地都瞄准了那个混血儿,原本怎么都不愿意动一下的手脚也变得灵活起来了。
不论何时何地,就是在拉粑粑的过程,他都要撅着小屁股,反手拖着小便桶,随时紧跟着那个混血儿的脚步。
混血儿的母亲是个大美人,像芭比娃娃一样美,连我都忍不住自愧不如。
我查了很多,知道她是被人骗婚了,弄大了肚子,在知道渣男有妻儿后,她就跑出来了,一个女人自己生了孩子,自己养活孩子。
我恨极了小三,但我对她却是一点排斥都没有,因为她根本并不是。
我愿意养着这一大一小,我的乖宝那么喜欢他们,他们必须留下来。
至于元士林那个见着美人就挪不动脚步的贱货,让他去死吧。
某一天,这一大一小突然就消失了,消失得无影无踪,我怎么都找不到他们。
乖宝像是疯了一样,我从来都不知道他的小胳膊小腿有那么大的力气,我从来都不知道他那小小的肚子里可以吐出那么多东西,但是,我一直都知道,乖宝是很脆弱的,为了让他继续活着,我费了太多太多力气了。
最后,我采取了医生的建议,将那对母子的存在痕迹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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