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也不会让他出来瞎折腾了,也不知道哪个妖孽才可以收了他。
从来机场的路上,到飞机降落,到回到家,青歌足足睡了四个多小时,他起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六点了,段聿景已经送走了沈宁宇,正在书房里处理工作。
虽然说是全部丢给沈宁宇,其实也是逗逗他,他是知道好友的性子的,当甩手掌柜当惯了,能够有一天安静就好了。而且公司已经步上正轨,并没有很多事情。
青歌醒来的时候侧卧着,手无意识地拽着被角,嗯,床很柔软,被子也香香的,是熟悉的太阳的味道。等等?被子?我不是在飞机上吗?
“哎哟。”青歌突然坐起来,不小心又碰到自己打针的地方,撇撇嘴,真是太坏了那些医生,没事打针那么痛干嘛,还打了两次。环视了一下他所在的房间,好像是景哥的房间,这样的装橫他上辈子见过的。
这么说,自己以后是跟景哥住一起?天天躺在一张床上?哎呀,好激动啊,景哥那么正人君子应该不会对他这样那样吧?所以孩子你是希望他做些什么呢还是不希望他做些什么呢?
而且自己也换上了睡衣,那就是到家了。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好舒服啊,记忆里好像有人哄他睡觉。
青歌爬起来,顶着一头乱糟糟的毛,走进了洗手间,嗯,没猜错,景哥都准备好了。青歌给他打了个十分,体贴的好老攻。
段聿景看了看时间,已经六点半了,弟弟都已经去上晚自习了,若是青歌再不起来吃点东西,怕是晚上胃会难受,他合上文件,走了出去。
房间里,青歌刚刚洗完澡出来,太舒服了,之前自己一个人住院,连洗澡都麻烦,真是太凄凉了。他刚刚开门出来,正好对着开门进来的段聿景。
“景哥。”青歌歪着头轻轻笑道,柔软的发梢还滴着水,睡衣也松垮垮地穿在身上,白皙的皮肤在灯光下显得吹弹可破。青歌完全遗传了母亲的样貌,活脱脱一个美少年。
“洗完澡了?怎么没有吹干头发?”段聿景看他穿的这么单薄,还顶着一头湿漉漉的头发,微微蹙眉,“过来。”
“哦。”嗷嗷嗷,景哥蹙眉的样子也好帅,咦,好像有什么奇怪的东西混进来了。不管了,还是乖乖过去吧。
段聿景让青歌坐到床边,从床头柜拿来电吹风,仔细地给他顺毛,栗色的柔软发质很快就干了。段聿景刚刚收回手,就看见小恋人眯着眼睛一副享受的样子,浅浅勾唇,给他扒拉了一下头发,细碎的刘海零零散散地覆在额头上,衬得整个人就是一个乖宝宝,又到衣柜那里翻出一件开衫给他穿上。
青歌正享受着体贴的顺毛服务,忽然就被套上了衣服,微微抬头,刚好撞进景哥深邃的眸子里,小心脏砰砰砰地跳,耳朵也悄悄染上了红色。以后他天天对着景哥这样的美色,他真的会把持不住的,他可是一个妥妥的外貌协会,心里的小恶魔正叫嚣着扑倒他扑倒他。
殊不知,青歌在尽力抑制自己不扑过去的时候,段聿景也好不了哪去,任谁看见恋人这么毫无防备地依赖你,一副任君采撷的样子都会动情,他怕太着急会吓到青歌,只有故作淡定。
“青歌,以后跟我住一个房间可以吗?那边的衣柜和书桌书架我都腾出位置了,你随意用,电脑也是。”段聿景微微笑道。
这样的机会青歌怎么会放过呢,他忙不迭地点头,后又不好意思道:“我睡相不太好,比较能折腾,景哥你不许嫌弃我啊。”
“傻瓜,你不应该跟我客气,我们是恋人,有什么要求尽管提,走,我带你去吃点东西,饿坏了吧?”段聿景一笑,牵着人就走出去。
青歌坐在客厅里,表面上是看电视,实际上是偷偷瞄厨房里的段聿景,心里一朵一朵花在盛开,太幸福了,都不一样了呢,这辈子他要离那个刘扬远远的,好好爱该爱的人,过好自己的生活。
不过高考成绩快出来了,上辈子他是直接放弃了在海市上大学,非要跟着刘扬折腾进了青市,说起来也是巧,两人都进了a大,只是刘扬是计算机系而他是金融系,真是脑子抽了,当初为了帮助刘扬组建公司,选个什么鬼的金融系,他根本不是那块材料,他就没听懂过一节课!
那这辈子他选个什么专业好呢?景哥那么厉害,肯定不需要他这个打酱油的金融系,真是烦恼啊。虽然景哥不介意自己当个米虫,可是自己介意啊,虽然他不缺钱,可是谁不愿意光明正大的站到爱人身边的?那他肯定得找点东西做,不能太累,小身板撑不住,不能太忙,他是要陪景哥的男人!
所以有什么咸鱼的职业可以做呢?既可以赚钱又不累还可以陪景哥?
青歌一张小脸纠结得看不出原来的样子,段聿景端着粥出来的时候,就看见他这副样子,心软得一塌糊涂。
“想什么呢?”段聿景温声道,声音里有淡淡的笑意。外人面前冷静自持的总裁在小恋人面前也不过是一个温柔体贴的好男人。
他拿来干净的碗,盛了一碗熬出来的燕麦粥,轻轻推过去:“小心烫,不知道你想吃什么,就先做了一些温补的粥,以后想吃什么就告诉我。”
金黄的南瓜块熬的通透,入口粉粉嫩嫩的,又带着一丝丝甜味,红枣的香味也充分发挥出来,再加上鲜牛奶的味道,甜而不腻,完全勾起了青歌这个小吃货的味蕾。
这个粥他不是第一次吃,上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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